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经我校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计划主要定向选拔边远、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的农村学生,该地区符合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励志,成绩优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4月11日24:00--4月25日24:00,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并预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并本人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的成绩信息、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盖章,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无须向我校寄送纸质材料)。
(二)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省(区、市)招办完成审核后,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审。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
(四)我校于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并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区、市)招办备案。
(五)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参加高考,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提档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收45人,相关分省分专业暂定计划、科类要求详见附表,最终计划以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相关专业介绍可在我校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组织与监督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单独招生”相关名单,将按有关要求报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ufe.edu.cn
五、咨询
咨询电话:021-65901267,65904372
邮箱:zb@mail.sufe.edu.cn
网址:zs.s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财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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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