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是首批颁布的全国16所重点大学之一,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第十所进入国家“985工程”、入选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行列的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肩负着培养“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创新支撑的重任。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有关要求,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实施“筑梦计划”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收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考生(浙江省不限科类)。申请报考考生需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25日。
2.报名程序: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上传报名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学业成绩、年级排名,且须中学加盖公章,中学校长签字)及其他学习成绩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和校长签字后扫描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且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后方可上传。
三、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材料审核,5月底前完成资格初审并在本科招生网公示资格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四、考试安排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试将于2019年6月16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五、选拔原则
1.本计划占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2.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兼顾各省份生源情况,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3.认定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认定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
六、优惠政策
2019年“筑梦计划”认定考生可获得我校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以内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浙江省认定考生的优惠政策为不低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认定考生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
认定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须服从专业调剂,方享有我校“筑梦计划”优惠政策;浙江省认定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将参考其所在省份普通一批专业录取情况安排专业(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筑梦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筑梦计划”相关工作。
3.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筑梦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处理。
八、其它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类) | 覆盖学院 | 专业方向 | 科类 | 浙江选考科目 |
航空航天与 | 宇航学院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航空航天工程、武器发射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工程力学、武器系统与工程、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安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 理工 | 物理、化学 |
武器类 | 机电学院 | |||
车辆类 | 机械与车辆学院 | 车辆工程、装甲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工业工程 | 理工 | 物理、化学 |
信息科学技术 | 光电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 | 理工 | 物理、化学 |
自动化学院 | ||||
计算机学院 | ||||
电子信息工程 | 信息与电子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物理、化学 |
(实验班) | ||||
理学与材料 | 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电子封装技术、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物理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 生物 |
菁英班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
生命学院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
物理学院 | ||||
经济管理试验班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理工 | 不限 |
设计学类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工业设计 | 理工 | 不限 |
备注:最终录取专业(类)以《北京理工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中公布的专业(类)名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