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6-04-25 10:52:29 来源:江南大学 我要分享: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九五”首批入选)。学校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太湖之滨、雪浪山麓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校园占地3200亩,以“曲水流觞,生态校园”为设计理念,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评为全国高校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智能与人文情怀的美丽校园为青年学子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文件精神,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学校2016年继续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不少于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详见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4月8日-25日登录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每人必须填满6个不同专业。
 
  (一)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左右。
 
  (二)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等能证明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由中学审核并加盖中学红色公章,证明材料最多不超过3张。
 
  (三)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四)申请表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特别注意,上传系统的纸质申请表的版本号须与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
 
  特别说明: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辨。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考生可于5月3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中发布的现场确认、考核安排及考核要求等相关通知。
 
  (二)考核
 
  6月11日、12日进行考核,如有调整,以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考核方式采用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
 
  (三)资格确定
 
  按照考核成绩及各专业情况等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专业。
 
  (四)名单公示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入选资格。
 
  五、录取原则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必须与公示的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2016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江南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学校将予以录取。
 
  特别说明:
 
  1、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六、监督保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监督电话:0510-85913557。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八、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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