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飞行学员入校即享军官待遇

2017-11-13 09:04:22 河南日报
  11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8年空军招飞简章发布。按照规定,大学生飞行学员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2018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一类是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另一类是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初选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由招飞中心会同各级教育部门开展宣传发动、现场和网上报名,并组织身体基本条件筛查;复选时间为2018年1月至6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定选时间为2018年6月至7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复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高中生飞行学员采取两种培养模式:一是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即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二是“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即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大学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