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海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2015-09-15 09:37:02 中国海军招飞网
  一、报考海军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1. 须为2016年度高中毕业男生(应届、往届均可),具有开招地区学校学籍,通过会考,文理科不限。
 
  2. 年龄16—19周岁(1996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间出生)。
 
  (二)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思想进步、忠诚老实,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现实表现好;不怕吃苦,意志坚强,志愿献身军队飞行事业。
 
  2.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3.报考态度:本人自愿报考,态度坚定,家长支持。
 
  (三)身体条件
 
  1.身高165—185厘米(赤脚测量),体型匀称;体重在52千克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在50千克以上(偏瘦或过胖者不宜上站);无文身。
 
  2.平静时血压值不超过138/88mmHg,不低于100/60 mmHg,脉压差不低于30 mmHg,脉搏56—100次/分钟。
 
  3.用C字视力表检查,双眼裸眼远视力在0.7(大约相当E字表1.0)以上,无色盲及色弱;采取激光手术等方法提高视力者不合格。
 
  4.听力、嗅觉正常;无口吃。
 
  (四)心理品质条件
 
  下列表现明显者不宜报名:
 
  1.学习能力:缺乏求知欲,学习不自觉、不刻苦;学习方法机械、呆板;自学能力和记忆、理解能力差。
 
  2.意志品质:自由散漫,自制能力差;办事不果断,胆小懦弱;独立完成任务能力差。
 
  3.性格特点:性情暴躁、心胸狭窄、抑郁、爱钻牛角尖、固执、听不进批评、孤僻不合群、情绪波动大、粗心大意等。
 
  4.动作反应:反应明显迟钝,动作灵活性、协调性、准确性和模仿能力差。
 
  (五)文化条件
 
  海军航空兵学院系一本院校,预计高考成绩能够达到本省二本线以上(外语限考英语),且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不能过低者方可报名。高考成绩优异者可推荐至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军地“双学籍”联合培养。
 
  二、怎样报考海军航空兵学院

  (一)报名方式

  方式一:由所在学校向考生发放《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和《海军招飞体检预选表》(两表正反同页),考生按照“报考海军飞行学员自荐条件”对照衡量,征得家长同意后自愿报名,经学校推荐把关并由学校或县(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到招飞检测站参加初检预选。
 
  方式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至“海军招飞网”(www.hjzf.mil.cn)下载打印《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和《海军招飞体检预选表》(两表正反同页),由校医把关并经所在学校同意盖章后,直接前往招飞检测站参加初检预选。
 
  海军招飞初检预选的时间、地点可向所在学校、教育招生部门问询或至“海军招飞网”查询。
 
  (二)检测流程

  1.初检预选
 
  2015年9-12月,海军招飞办在开招地市设立招飞检测站,考生持《海军航空兵学院考生报名表》和《海军招飞体检预选表》(两表正反同页)、本人身份证、本人及父母(监护人或直接抚养人)户口簿,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站或由学校、县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上站。初检预选主要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实施眼科、耳鼻喉科、外科、内科等方面的初查、登记考生基本信息和文化测试。
 
  2.全面检测
 
  2016年2-5月,海军招飞办在指定城市设立招飞检测站,对初检预选合格者进行政治、身体、心理品质、文化等方面的综合考核,为期三天左右。考生须如实提供本人和家庭情况,填写《海军招飞初检合格对象登记表》并经网上信息填报确认后方可上站。全面检测期间,考生、带队老师的交通费用和食宿安排,由海军招飞办负责。全面检测后,海军招飞办派人对合格的考生实施政治考核走访调查。
 
  3.定选录取
 
  2016年6-7月,即高考成绩公布后,海军招飞办提取学生高考成绩,结合心理品质成绩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照各省招生计划130%左右的比例,确定各省参加定选学生的数量和名单,通知学生本人来北京参加定选复查。定选复查结束后依据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品质、高考成绩四项综合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海军招飞办及其上级机关确定录取名单,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考生须将海军航空兵学院作为高考的第一志愿,海军航空兵学院属提前批次录取的一本院校,不影响学生报考其他院校。全面检测合格或高考成绩公布后改变报考态度的,要补交体检、食宿、往来路途等费用,并由省级教育招生部门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海军飞行学员情况简介

  (一)海军飞行学员学制
 
  飞行学员为5年全日制教育,按“3+2”模式培养,即前3年在山东省烟台市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双学籍”学员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完成科学文化、航空专业和军政基础等教育训练内容,第4、5学年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海军航空兵学院完成初教机、高教机航空理论学习、飞行训练及毕业设计(论文)。
 
  (二)海军飞行学员待遇

  飞行学员入校3个月后取得学籍和军籍,父母享受军属待遇。在校期间费用全免且实行供给制,统一发放被装和津贴费,享受水果费和较高的伙食标准。第4学年结束后,取得本科学历及工科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待遇;完成高教机训练科目的颁发任职培训合格证书,授予第二学位(军事学学位),职务可提前晋升为正连职。飞行学员毕业后,统一分配到海军航空兵部队服役,可逐级晋升至师职,优秀者将成长为共和国将军。飞行员享受飞行专业津贴,每年安排带薪休假和疗养,婚后配偶即可随军,优先安排工作和分配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特招入伍;子女参加高考,凡符合海军院校招生条件的优先录取。
 
  海军飞行部队驻地大多位于沿海开放城市,生活便利、条件优越,能够为个人和家庭提供良好保障。海军是一个国际性军种,海军飞行员有机会参加海外出访、远洋护航、联合军演,开阔视野、拓展眼光,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海军的光辉形象。
 
  四、海军招飞办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号 邮编:100071 电话:010-66959261/66959262 传真:010-63817818
 
  网址:www.hjzf.mil.cn / 海军招飞.中国 电子信箱:hjzfb@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