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程序

2014-11-14 14:49:17 空军招飞局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程序

  第一阶段,初选。从2010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检测。

  (一)宣传发动

  由招飞选拔中心与地方教育招生部门,深入学校宣传招飞政策规定,发动综合素质好的学生报名参加招飞。

  (二)组织推荐

  由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招飞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推荐为初选对象。

  (三)初步检测

  学生持《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证明,由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到招飞检测站参加检测,合格者确定为复选对象。

  第二阶段,复选。从2011年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复选工作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有文化测试(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文化测试。进行数学、英语测试。

  体格检查。进行外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超声诊断科、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心理选拔。进行飞行基本能力、特殊能力的检测和面试。

  政治考核。按照军队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对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进行调查了解。

  第三阶段,定选。从2011年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定选工作在空军招飞局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集中选拔。空军招飞局根据年度招飞计划和复选合格学生的高考成绩划定参选线,对取得参选资格的学生集中进行政治、身体、心理复查。

  审批录取。对通过集中选拔的大学生,由空军按计划择优录取。高中生由空军招飞根据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年度招飞计划数额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