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通知

2009-12-18 10:25:27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选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继续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学校将根据运动队的具体需要,进行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经过体育专项和文化课考试,综合考查考生的运动水平、学习情况,择优认定一批具有体育特长,享受上海交通大学优惠录取政策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 报名办法

  即日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zsb.sjtu.edu.cn下载“2010年上海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按要求逐项填写并贴上照片(另附二张1寸照片),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好意见、盖章,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和“写明本人详细回信地址的空信封(请贴好邮票)”于2010年1月5日(以邮戳为准)前快件(EMS)寄至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 选拔程序

1、2010年1月29日至31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举行选拔工作。

2、学校将根据报名人数、考生运动水平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给考生发出参加学校测试的通知(2010年1月10日起发通知)。

(1)2010年1月29日进行专项水平和专项素质能力测试。

(2)游泳、田径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及其它项目按[上海市中学生优秀运动员测试办法]执行。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于2009年1月31进行文化测试。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均为笔试。

3、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资格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

4、经学校测试合格者,我校将与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书》,享有上海交通大学2010年优惠录取政策。

四、 优惠录取政策

1、考核成绩优异(第一档),经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仅限于符合报名条件第 2 条标准的学生),我校予以录取。

2、考核成绩优秀(第二档),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报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3、考核成绩优良(第三档),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4、享受上述优惠录取政策1、2、3条,即享受第一、二、三档政策的高水平项目的学生总数为40名。

五、其他

1、招收项目及计划:篮球8-10名、乒乓球8-10名、游泳8-10名、田径4-5名、网球4-5名、 健美操4-5名、 赛艇2-3名。

2、教育部关于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尚未下发,如有变化我校将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3、凡报考2010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电   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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