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93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招生计划:总计划不超过25人
(二)招生专业:运动训练
(三)招生项目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1.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须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所列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核日期为:夏季项目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4.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
2.注册时间: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核实个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夏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更改。夏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4.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5.考生报名时应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三、考试
考生须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安排: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期间。
2.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全国统考,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
3.考生应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相关要求备考,并依据报名项目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二)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时间:
2.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按照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组织考试。
3.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生应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大纲(2023版)》准备文化考试。
四、录取
1.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排球、篮球、乒乓球不低于80分;田径不低于90分;射击(男子)不低于90分,射击(女子)不低于95分。项目之间、性别之间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进行横向比较。
2.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220分。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达到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20分录取。
3.综合分计算办法: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录取规则:我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根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5.招生计划调整办法: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间适当调整。若一志愿录取时,某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则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项目,按照排球(女子) →田径(男子)→田径(女子) →射击(男子)→射击(女子)→篮球(男子)→乒乓球(男子)→乒乓球(女子)的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6.同分排序规则: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以体育专项成绩的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相同且体育专项成绩也相同的考生,按照运动等级高低为录取顺序;综合分、运动等级、体育专项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五、名单公示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新生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对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四川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四川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电话:028-85404020。
2.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3.运动训练专业学费和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按照入学当年学校公示的标准执行。
4.本简章发布后,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学校将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 邮编: 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 17 号 邮编: 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 邮编: 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
体育学院招生咨询电话:陈老师13348806068
招生咨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邮箱:zs@sc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scu.edu.cn
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