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1950年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先后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入选“国家级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国家外专局“111计划”高校。
学校体育学院创办于1942年,秉承“融专业素质、科技文化、人文教育”为一体的办学思路,培养厚基础、强能力、宽口径的复合型高素质体育人才,已成为贵州省体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体育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4个本科专业。
一、学校信息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二、招生专业
(一)运动训练
培养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四年
学费标准:4100元/年
毕业与学位:按学校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培养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四年
学费标准:4100元/年
毕业与学位:按学校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考生须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报名考生须具备我校招生项目要求的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所有招生项目不得跨项报名。
(三)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四)报名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四、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4年招生总计划175人,其中运动训练专业13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45人,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五、注册报名
(一)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注册时间: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三)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四)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报名不超过2所学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六、考试
(一)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试时间:
3.考试地点:详见考生生源所在地相关部门通知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夏季项目考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0日至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国家体育总局另行通知。
3.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及要求如有变动,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最新通知为准。
七、录取原则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得到考生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五)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联系方式
体育学院办公室:0851-86751983,翁老师:18886002666
学校招生办公室:0851-88909960,甘老师:13511995076
学校放寒假期间,请拨打老师手机联系;学校开学后,请在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拨打办公室电话联系。
监督电话: 0851-83227014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