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沈阳。学校始建于1923年4月。1928年8月,著名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兼任校长。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2017年9月,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东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20人,分招生项目计划如下:
注:面向全国招生,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间调整。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其中羽毛球(男子、女子)项目要求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且所报专项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相符。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三、报名及考核
考生需根据《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和报名,并参加考试。
四、录取原则
1.在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项成绩篮球(男子)不低于80分、羽毛球(男子、女子)和艺术体操(女子)不低于85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我校文化成绩及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若某一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视生源情况、专业需求等调整到其他项目。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同分优先录取原则: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以运动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相同且运动等级也相同的考生,按照体育专项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综合分、运动等级、体育专项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监督机制
东北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申诉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详见2023年东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提醒各位考生警惕各类招生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zs.neu.edu.cn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附件: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网址:https://www.sport.gov.cn/kjs/n23837299/c24961284/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