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现有87个本科专业,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0﹞169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一、专业介绍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以现有的高水平运动队为基础,并与我校附属三级甲等医院、医学院合作,使学生在掌握相关的技能理论训练知识的基础上,发展竞技运动能力,立足培养能在CUBA、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田径、健美操锦标赛上争金夺银的高水平运动员,培养从事教学、运动训练的高水平教练员及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本专业学制四年,大学本科学历,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工程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及项目
面向全国范围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拟招生60人。分项目计划如下:
分项目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确定,于考前公布在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
2.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3.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所报专项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相符。
4.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四、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并按网上要求在线缴纳报名费。
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报名时,考生可依据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考生须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组织评阅试卷,并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二)体育专项考试
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考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至5月10日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六、免试入学条件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0﹞155号)规定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进入我院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七、录取规则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60分。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在文化和专项成绩都达到录取资格线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分性别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如项目计划第一志愿未录满,且第二志愿无生源,剩余计划将根据学校高水平队伍建设情况作出调整。
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后,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5.录取结果信息在“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网站进行公示。
6.对于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达到免试条件的运动员,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录取。
八、违规处理办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进行处理。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310-3969030。
九、注意事项
1.如因身体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和学习,谢绝报考。
2.所有考生必须提前办理好本人意外伤害保险。
3.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若国家相关政策有新的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4.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河北工程大学
学校代码:10076
地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政编码:056038
联系电话:0310-3969060
传真:0310-3969367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ebeu.edu.cn/
电子邮件:zhaoshengban@hebeu.edu.cn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