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及就业方向
培养目标: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从事武术(套路和散打)、传统体育养生及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教学、训练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方向: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为中等以上学校、业余体校、武术院(馆)、各级体委及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武术研究机构等。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设项
2008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招生30-40人,专业设项为武术套路、散打。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报考项目之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
报考条件: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备国家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国家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散打不招女生。
四、报名
报名手续:1.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当年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在取得高考报名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报名
(点击此处可下载报名材料);2.将按要求填好的单招报名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表、当年免冠一寸照片四张、运动员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近两年运动成绩证明等材料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3.交纳报名、考试、资料费440元。(请邮寄至扬州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孙强收)4.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4月1日前止,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五、考试
民族传统体育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体育专项考试执行国家体育局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专项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5月8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
5月9 日上午政治,下午英语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5月5—6日
(请考生注意网上通知或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扬州大学
六、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规定,具备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七、录取规则
我校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条件
1、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武术项目武英级称号;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二)申报材料
1.《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扬州大学单招报名表》、《体检表》(点击此处可提供下载)
2.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获奖证书与成绩证明中所填写的赛事须一致)。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申请;
2、有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4、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和《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信息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上述材料必须于3月10日前交到扬州大学体育学院。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批。
九、学费标准(2010年待定)
2009年体育类专业均为4600元/年。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联系人:孙强
邮编: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91290(招生办公室)、87991596 87972010(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