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1年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2011-03-01 10:06:43 来源:宜春学院

  宜春学院是一所公办综合性的本科院校,校园占地2040亩,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18000余人,在职教工1485人,其中专任教师1122人。高级职称人员392人,博士、硕士共525人。学校共设有18个教学院、6个校级研究所,拥有9大学科门类,57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个。宜春学院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1年宜春学院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一、培养目标、招生范围

  (一)培养目标:运动训练专业培养适应新时期国家建设需要,从事运动训练及体育教学和体育经营管理的专门人才;

  (二)学制:四年制本科;

  (三)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四)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赛艇、皮划艇、体操、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古典摔跤、自由摔跤、射击。

  (二)招生计划:45人

  说明:因受运动项目生源质量和数量不确定的限制,事先不设定各运动项目具体招生名额,将于考试结束后综合考虑各运动项目生源情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需要等因素确定各运动项目的招生人数。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在宜春学院招生信

  息网(http://www.yczsw.com/)下载并填写《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

  3、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二)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考的考生,可兼报运动训练专业。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1份(需打印和单位推荐盖章)。②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③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⑤高中阶段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并在秩序册和成绩册中将本人姓名标注清晰。⑥近期免冠照片4张。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在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yczsw.com/)

  下载并填写《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邮寄(采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方式)资格审查表的同时将报名所需材料一并寄出,以便接受学校资格审查。(邮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宜春学院体育学院;收件人:黎轶;邮编:336000)

  (2)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号,否则,不予录取。

  (3)报名时间:2011年2月20日—3月31日(以邮戳为准)。

  (4)报名费180元,由考生直接汇入学校财务。开户单位:宜春学院 ,帐号:36001250150050001666 ,开户银行:建行宜春市分行营业部。 并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xxx学生运动训练专业报名费。学校将报名表连同报名费一并认定报名有效。

  (5)考生也可到现场报名:

  (6)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2月20日—3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7)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学院体育学院办公室。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于2011年4月中旬在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yczsw.com/)上公布。

  四、考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

  (一)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地点:宜春学院体育学院

  2、报到时间:2011年5月4日

  3、考试时间:2011年5月5日、6日

  4、考试内容: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招体育考试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二)文化考试:

  1、考试地点:宜春学院(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11年5月7日、8日

  3、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

  (三)加分政策:

  依据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五、体检要求

  所有考生均需于2011年5月4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检;考生必须符合全国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六、录取原则

  (一)考生录取设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生源确定。

  (二)考生在达到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七、学费标准:每学年4255元

  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0795—3201962(办)、(姜老师)

  宜春学院体育学院:0795—3202065(办)、(黎老师)

  宜春学院学校网址:http://www.ycu.jx.cn/

  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yczs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