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11-02-25 09:52:22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学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3000多人,各类研究生5000多人。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64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与台湾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台湾艺术大学等高校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与台湾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在东南亚国家产生了良好反响。2009年10月,学校与菲律宾红奚礼示大学合作创办的孔子学院正式获批,菲律宾总统阿罗约亲自为孔子学院揭牌,标志着福建省省属高校首家孔子学院正式设立。2010年6月,学校又与印尼阿拉扎大学合作创办了第二所孔子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经过70年的发展,整体实力已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现拥有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体育教育训练学博士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硕士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点,是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体育教育训练学为省级重点学科,体育学类(基地)是国家级特色专业,体育学为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国家级实验区。《排球》为国家级精品课程,《体操》和《体育科研方法》为省级精品课程。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04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39人,国际级裁判4人,国家级裁判12人。学院教学、训练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功能齐全的综合体育馆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足球场、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

  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良好的传统。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3.具备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有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认定,按省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5.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

运动训练

本科

30名(面向全国)

5000/生·年

  1.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运动训练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突出的专项运动能力和较全面的运动技能,能胜任各级各类运动训练、体育教学、体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招生设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招生项目增加网球、体操、举重、跆拳道。

  3.报考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见附件);报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者,还须在近三年内参加过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省级(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传统校比赛等)及以上竞赛。

  4.各项目招生计划:

项目

招生计划

项目或位置

分项人数

项目

招生计划

项目或位置

田径

8

100M

男待定,女1

篮球(男)

4

不限

200M

400M

待定

篮球(女)

4

不限

800M

1

1500M

排球

4

不限

3000M

3000M-5000M1

5000M -10000M1

5000M

足球

2

不限

10000M

110M

男待定

游泳

4

不限

100M

1

400M

跳高

待定

其他

4

推荐免试运动员;网球、体操、举重、跆拳道一级以上运动员。

撑竿跳高

待定

跳远

1

三级跳远

待定

铅球

1

铁饼

标枪

1

备注

未完成计划的项目,其余额调整到其他合格生源多于计划数的项目(含招生计划待定的项目)。

  三、报名办法

  1.填写报名表:考生应从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http://www.fjnu.edu.cn/tky)下载填写《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还应下载填写《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并按表中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2.考生报名时应一次性交齐下列材料:

  (1)《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还须交《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须有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开具)。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须带原件,当面比对后返还原件)。

  (4)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运动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秩序册》、《成绩册》原件或复印件。

  (6)当年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

  3.考生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以上所需材料函寄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邮编:350108,下同)。考生也可于2011年3月31日携带以上所需材料到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4.考生报到时应缴纳专项测试费(含初、复试)150元,考务费105元(含文化考试,按照福建省高考标准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等《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函》(闽价〔2006〕费539号)确定】。

  四、考试安排

  1.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由学校组织考试和评卷。

  2.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测试内容为专项技术(初试)和专项素质(复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由学校组织实施。

  3.时间安排:

类别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报到

201154

考生报到,领取准考证

体育专项考试

201155-6

各专项测试

文化考试

201157

语文

数学

201158

政治

英语

  4.考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具体地点届时详见准考证)。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

  2.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 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

  3.将达到学校规定最低标准的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按《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转换成文体综合分。

  4.在学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分小项按文体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取名单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网页向社会公布。

  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1.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达到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2.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申请免试入学者应从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http://www.fjnu.edu.cn/tky)下载填写《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在2011年3月1日前与学校联系,并于2011年3月8日前向体育科学学院提交经所在单位、省(区、市)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须有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3份)、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获奖证书与成绩证明中所填写的赛事须一致)、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再报教育部审批。

  七、其它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福建师范大学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予规定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学位。

  2.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已经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检的考生不再进行体检,但须提交体检表复印件。

  3.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5.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http://www.fjnu.edu.cn/tky)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咨询电话:0591-22868263(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兼传真)

  6.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