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6-01-13 10:19:05 来源:华北电力大学
  为做好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由学生处、体育教学部、教务处、监察处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二、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有一定运动水平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1)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2)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三、招生项目及人数
 
  1、招生项目:
 
  北京校部:篮球(男、限一级运动员)、田径
 
  保定校区:篮球(女)、田径
 
  2、招生计划:
 
校区 项目 招生计划 备 注
北京校部 男子篮球 0-5 1号位0-2人;2号位0-2人;3号位0-2人; 4号位0-2人;5号位0-2人
田 径 0-25 中长跑:0-10人;短、跨、跳:0-10人;投掷:0-8人
保定校区 女子篮球 0-5 1号位0-2人;2号位0-2人;3号位0-2人; 4号位0-2人;5号位0-2人
田 径 0-21 中长跑:0-5人;短跨:0-6人;跳跃:0-5人;投掷0-5人

 

  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测试合格名单,宁缺毋滥。
 
  四、报名办法
 
  1、报考我校北京校部的考生可于2016年1月18日前登录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goto.ncep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报名表》;
 
  报考我校保定校区的考生可于2016年2月20日前登录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202.206.208.40/zs/)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直接快递纸质报名材料,无网报。
 
  2、考生须将《报名表》原件,身份证、近三年(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秩序册、成绩册、竞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按报名地点分别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除报名表须粘贴照片外,请随材料提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用签字笔写姓名)。
 
  报考北京校部请于2016年1月18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
 
  报考保定校区请于2016年2月20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
 
  五、测试办法
 
  1、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通过我校审核后方可参加测试。报到时须出示所有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
 
  2、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
 
  北京校部:
 
  报到时间:1月23日下午13:00-16:00
 
  报到地点:篮球馆二层
 
  测试时间:篮球:1月24日上午8:30—12:00,田径:1月24日下午13:30—15:00
 
  一级运动员文化课考试时间:1月25日9:00-17:30,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保定校区:
 
  报到时间:3月11日下午13:00-16:00
 
  报到地点:二校区学工楼三楼301
 
  测试时间:3月12日上午8:30-11:30
 
  测试地点:二校区田径场、篮球场
 
  一级运动员文化课考试时间:3月12日-13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程序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2、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项目考核合格,并经学校文化考核认定能够完成我校本科学业者,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申诉渠道
 
  北京校部 纪委办公室:大学主楼D座435
 
  申诉电话:010-61772411
 
  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纪委办公室:一校区综合楼605
 
  申诉电话:0312-7522700
 
  电子邮箱:jwb@ncepubd.edu.cn
 
  八、其他注意事项
 
  1、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不得兼报。北京和保定两校区分别组织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2、我校两校区将分别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信息网并按我校通知做好相关工作,否则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我校将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我校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相应测试。考生须同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测试和我校的测试,方可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5、通过我校测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6、考生入学后须按我校要求参加体检和运动水平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九、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报名电话:010-61773377 咨询电话:010-61773960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报名电话:0312-7523164 咨询电话:0312-7525001
 
  十、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