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北京市“省部共建大学”,也是教育部批准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之一。为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运动队竞技水平,2016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良好、道德品质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还须获得田径中长跑类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或者具备定向越野四星级(含)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要求考生在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考生应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要求,取得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资格。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以内,定向越野项目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13人。
三、测试内容
体能测试,定向技术测试,面试等。
四、报名、报到及测试安排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通过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以下称“招办网站”)下载《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以下称“报名表”),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由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zip
2、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高一和高二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以及近两年参加比赛的成绩证书)。
3、以上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首都师范大学武装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学生活动中心406室,首都师范大学武装部收,邮编100048;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材料”字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报到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14日下午14:00—17:00;报到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408会议室。
2、报到时须携带体检表、本人2张1寸与报名表上同版的照片,出示已邮寄报名材料中所有证件、证书复印件的原件,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本人高中毕业的证明(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和近两年参加比赛的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以备核对。
(三)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 |
文化课测试 |
测试时间 |
1月15-16日 |
1月15日 晚上 18:00-19:00 语文 晚上 19:10-20:10 数学 1月16日 晚上 18:00-19:00 英语 |
测试地点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注: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各考一小时)。 |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外语,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育测试期间的其它费用自理。
五、招生录取政策
1、凡有意报考首都师范大学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首都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2、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考生高考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高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测试并获得通过;按当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符合考生高考所在地招生录取政策要求。
3、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测试成绩、体育测试水平、综合表现和体育代表队的需求等确定合格名单,与其签订《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以下称“认定协议”。
4、与我校签订认定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其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我校将从文化课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任务的予以录取。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为准。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省份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取整数)计算。
6、签约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第一志愿填报首都师范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首都师范大学放在在第一次序填报,否则不能享受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
7、被首都师范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其高考成绩以及预留专业的计划数,进行专业选择。考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运动队的各项活动,遵守《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特长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及运动队的各项规定。
8、与学校签订协议的测试合格者名单,首都师范大学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对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首都师范大学不予录取。
具体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六、其它
未尽事宜后续通知;如果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将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邮编:100048
招办网址:http://bkzs.cnu.edu.cn
咨询电话:首都师范大学武装部:010-68906317、010-68902580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10-68902995
新浪微博:weibo.cn/shoushida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27,323,374,437,653,693,701,74,77,86,944,967,968,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八、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