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02-06 10:24:35 来源:燕山大学
  燕山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竞技水平,保障体育代表队的持续发展,特面向全国各地选拔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高水平排球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男、女排球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招收20名左右。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运动队实际需要和生源情况最终确定录取人数。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以2015年9月1日计算),现场确认时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中查询到,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考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陆燕山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ysu.edu.cn),阅读燕山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jyc.ysu.edu.cn/ty2015/login.asp)报名,打印报名表、粘贴照片并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及所有证明的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近照3张,在报到时间内办理审核报到手续。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27日24:00。
 
  五、报到及材料审核
 
  报到时间:2015年1月28日全天至29日上午12:00。
 
  报到地点:东校区体育馆。
 
  报到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以A4纸标准复印,复印件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1)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必须在有本人姓名所在页面的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5)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人员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燕山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准考证”。
 
  六、测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1.专项测试时间:1月29日下午15:00—18:00身体素质测试,1月30日8:00—17:00专项技术测试。
 
  2.专项测试地点:燕山大学东校区体育馆
 
  3.测试内容:基本素质、专项技术测试(位置测试、教学比赛)
 
  4.注意事项
 
  (1)凡参加测试的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5】1号文件,考生在专项测试之前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
 
  七、录取办法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须满足如下条件:
 
  1.对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必须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统一测试并达到省级统一测试合格标准。
 
  2.参加燕山大学组织的专项测试,我校根据组队需要和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合格名单,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
 
  3.文化课成绩要求:
 
  专项测试合格公示的考生中,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并由我校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合格者按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单独录取名额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非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根据组队需要,由我校确认的专项测试成绩比较突出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投档后予以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其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投档后予以录取。
 
  在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4.招生专业:在考生所在省年度招生专业中(仅限下列专业)分科类填报。
 
车辆与能源学院  车辆工程 理工
交通运输
能源与动力工程
石油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业工程
工商管理
经济学
电子商务
会计学 文史、理工兼招
旅游管理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6.若教育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选拔小组,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材料审核、资格认定、组织测试、成绩认定等工作,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电话0335-8057059)。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35-8057069
 
  体育学院咨询电话:13633333404(韩老师),0335-8057020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 邮编:066004
 
  本简章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和燕山大学体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