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5-02-05 10:02:26 来源: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后备警官(国防生)选拔培训基地,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保送生招生资格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一、招生项目
 
  健美操、乒乓球拟招12人。
 
  二、报考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同等学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运动等级:近三年获得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颁发运动等级证书时间限定为2015年1月20日以前。
 
  4.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高考报名。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15年1月20日~1月22日10:00,考生登录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经我办审核通过后打印网上报名表,逾期关闭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http://125.76.215.86//reg.asp)
 
  2.审核材料电子版:请将所列证书原件扫描粘存在同一个word文件并重命名为“运动员姓名+运动类型(例:李林健美操)”发送至1027789536@qq.com,截至2015年1月22日10:00。
 
  审核材料电子版目录顺序:
 
  ①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姓名等级页);
 
  ②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③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扫描件(封面+姓名页);
 
  ⑤高考报名证明表截图或扫描件;
 
  ⑥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本人页面截图。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省招办认定文件扫描件)
 
  注:严格按以上顺序将扫描图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件中。原件由考生现场确认和参加测试时随身携带以备审核,请勿代转和邮递。考生报名资料不全不予确认。
 
  3.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5年1月24日13:00,持网上报名系统生成《长安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网上报名表》(2015年1月22日18: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打印网上报名表),带齐二代身份证原件、各类证书原件来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审核。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案
 
  1.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
 
  3.考试安排
 
内  容
日  期
时  间
地  点
考生资格审查 2015年1月24日 13:00—14:00 招生办(本部北院)
文化课考试 2015年1月24日 14:30—17:40 本部北院主楼B203
体育专项测试 2015年1月25日 9:30开始 本部北院体育馆
 

 

  4.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考试均在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进行。校外不设考点。
 
  5.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选拔,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对考生测试进行现场实况录像。
 
  6.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和报送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和调查。填表内容不实或提供证件不符的取消测试和录取资格。
 
  7.测试结果请关注招办网站最新公告。
 
  五、录取办法
 
  1.测试合格标准: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划定控制线,体育术科成绩择优。
 
  2.公示入选名额办法:按照计划数签订报考协议等额公示。
 
  3.专业测试、文化课考试合格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定录取,未获得合格证(含省级招办组织统一测试合格证)和未进行公示的,不予录取。
 
  4.代表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取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运动员,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文化课录取标准。
 
  5.考生应密切关注生源地招办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政策。生源地省招办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6.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业志愿中排列优先顺序,合格考生将按照体育术科测试成绩结合拟报志愿分配专业。
 
  六、报考说明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本简章由长安大学招生办、长安大学体育部负责解释。
 
  3.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4.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15〕1号文件要求,2015年参加长安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入选高水平运动队的合格考生须签订录取协议。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联系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体育部(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联系电话(传真):029-82334760
 
  监督电话:029-82334043
 
  2.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3.网址:长安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125.76.215.86。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白底为宜、小于10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定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须现场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的证件)。
 
  5.请关注长安大学招办微信(微信号zsb82334099),考试安排,交通和住宿信息,考试成绩发布,录取进程都将通过微信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