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3-12-20 11:49:45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校,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先后依托学校建立了“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为了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田径14名
  
  健美操8名
  
  足球(男子)8名
  
  二、报名条件
  
  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教学司〔2009〕33号)规定: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凡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凡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8日(双休日正常报名)在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光面薄型同底板彩色2寸照片3张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同时交验近三年最好成绩的获奖证书、成绩证书、等级证书原件(网上可查)、秩序册、成绩册(凡参加集体项目获得名次的考生,还须出具比赛场次、获胜场次等有关原始资料)等。外省籍运动员考生在报名时应携带户籍所在地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及认定证明。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请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专项测试费和文化单独考试费按甘肃省发改委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地点、时间
  
  1、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2、考试时间:2014年3月14日全天报到并领取准考证,3月15日专业课考试,3月16日国家一级以上(含)运动员我校单考文化课考试。
  
  五、考试科目及办法
  
  1、专项测试
  
  考试科目:足球(男子)、田径、健美操。
  
  考试标准与办法:执行甘肃省教育厅2011年制定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2、文化课单独考试: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以及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合格名单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www.gaokao.chsi.cn)。
  
  2、对参加学校文化课单考者,我校设置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余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各省投档要求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即予录取。
  
  3、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如遇生源不足或运动水平达不到要求者,可减少招生计划。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730070
  
  咨询电话: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931)7971922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0931)7971264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http://tyxy.nwnu.edu.cn
  
  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2、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田径、健美操、足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