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遵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田径、男子篮球、冰雪项目[速度滑冰(大道)、冰球、高山滑雪(大小回转)]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从2012年12月15日起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
http://www.neuzs.com)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和学校证明(A4幅面)。报名成功后,请考生牢记报名号和个人密码,方便进行后续申请进度以及认定结果的查询。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的考生不允许现场报名。
2.打印的报名表和学校证明经所在学校推荐签字盖章后,附一寸照片2张,与身份证、学生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复印件寄送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截止2013年1月1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请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
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进行查验。请考生报名前登陆该系统查验证书。证书在系统上未能通过查验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证书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对等级证书无法在查询系统查验且无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的报名材料,学校将不予审核。
3.招生办公室对报考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1月20日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考生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4.初审合格考生须于报考项目测试时间的前1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原件和成绩册原件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综合科技大楼507室)办理报到手续,缴纳报考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原件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四、各招生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冰雪:2013年2月20日,考试地点考前通知。
2.男子篮球:2013年3月3日,东北大学体育馆。
3.田径:2013年3月3日,东北大学田径考点。
五、录取政策
获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协议,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并获得通过。具体录取政策如下:
1.对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不含高考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二本线”),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体育加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文化成绩(不含高考加分)达到二本线65%的,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3.对于我校体育代表队建设急需的且专业测试成绩优秀的部分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以上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考试内容和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教学司〔2009〕33号)。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六、填报志愿
1.凡被我校确定为预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成绩及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三日内到招生办公室填报专业志愿,并将高考考生号、高考成绩等信息告知招生办公室。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2.高考成绩高出二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除艺术类之外的所有专业;达到二本线但高出二本线幅度在30分以内的考生可填报我校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和艺术学院之外的所有专业;享受二本线65%政策的考生以及参加我校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文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及体育部的专业。
3.文史类考生只能报考我校文史类招生专业,理工类考生只能报考我校理工类招生专业。
七、监督机制
东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示。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
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
ddzsb@mail.neu.edu.cn
九、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