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2-12-13 14:09:26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大学之一。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质,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省份、项目及计划
1、招生范围和项目
(1)面向全国招收一级运动员,面向湖北省可招收优秀的二级运动员。
(2)招收项目:田径、羽毛球、健美操
2、招生计划:40人
二、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符合考生所在省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且参加本年度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报名。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者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各类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在线打印《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一级运动员于2012年12月23日前,湖北省二级运动员于2013年3月8日前将报名申请表邮寄或送达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还须提供本人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考核方式
我校将审核报名者的材料,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一级运动员来校参加测试。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到我校报到参加测试。
测试报到时间:2012年12月27日
专项测试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上午
文化测试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下午
测试报名费:200元/人
湖北省二级运动员直接参加湖北省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我校认可省测成绩。
五、录取办法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并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基础测试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直接予以录取,免予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湖北省考生,参加湖北省和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在湖北省招办备案。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执行湖北省招生政策。
3.未参加报名及未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如因考生资格等问题不符合所在省级招办规定而造成无法办理录取手续者,我校概不负责。
4.为了便于学生培养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和管理,高水平运动员的专业安排本着项目集中的原则,我校将提供部分专业供考生选择。
六、联系方式
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52号(市内乘车往关山方向到广埠屯站下即到)
联系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2239、67863404、67863334
监察电话: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