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计划
招生项目:男子足球、网球、田径、游泳、女子排球。
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
二、报考条件
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要求,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3月9日之后出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学校确认盖章。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28日18:00。
2.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请于2013年1月2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寄至四川大学体育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体育学院,邮编610065)。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a、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b、《四川大学2013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
c、运动等级证书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男子足球、女子排球项目的二级运动员考生,还需附上本人获得运动等级称号时参赛名称及所在参赛队全体队员名字,由教练员签名、学校盖章并确认其为主力队员的证明书。)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首先对考生所提供的等级证书到发证机关进行审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然后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体育专项测试
(1)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2)报到时间:2013年3月8日,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体育馆(体育中心)。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1寸近照2张及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办理报到手续。
(3)测试时间:2013年3月9日,测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的考生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3月10日下午至3月11日,考试地点: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3.文化测试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3月9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
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备人选。
五、录取
1.参加单考单招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按照教育部的相关录取规定择优录取。
2.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原始考分,不含加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择优录取。
请务必于6月28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将《四川大学2013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成绩反馈表》寄至四川大学体育学院,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选择: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安排专业,原则上不安排数学、物理要求高的专业,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和基地班不在选择范围。
六、监督机制
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我校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28-85404020。
七、其它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联系人:王晓均,咨询电话:13348807773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85405821
招生信息在线网址:
www.gotoscu.org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体育学院
收件人:王晓均邮编:6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