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2-12-04 09:43:15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选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继续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学校将根据运动队的具体需要,进行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经过体育专项和文化课考试,综合考查考生的运动水平、学习情况,择优认定一批具有体育特长,享受我校优惠录取政策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篮球:10-14名,男子:6-8名(后卫2-3名,前锋3-4名,中锋1-2名)、
  
  女子:4-6名(后卫1-2名,前锋2-3名,中锋1-2名);
  
  乒乓球:6-8名(男子:4-5名;女子:2-3名);
  
  网球:2-3名(男子);
  
  赛艇:1-2名(男子);
  
  游泳:8-11名(男子:4-5名;女子:4-6名);
  
  田径:4-5名(男子:2-3名;女子:2-3名);
  
  健美操:1-2名(女子)。
  
  根据考生体育测试成绩,最终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并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二、报名条件:199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B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游泳、田径、健美操项目限一级运动员或以上者报名)。
  
  三、报名办法
  
  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2012年12月20日报名截止。在“申请类别”中选择“体育特长生”,按系统指引填妥相关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好意见、盖章,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于2012年12月25日前(以上海接收邮戳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并使用订书机于左上角装订。
  
  四、选拔程序
  
  1、我校将根据报名人数、考生运动水平进行初审。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与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需网上缴纳100元专项测试费,并下载打印纸质通知,以备报到所需。
  
  2、测试安排:
  
  2013年1月11日至1月13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举行选拔测试工作。
  
  2013年1月11日进行专项水平和专项素质能力测试。
  
  游泳、田径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及其它项目按[上海市中学生优秀运动员测试办法]执行。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于2013年1月13日进行文化课笔试(报到时另交150元文化测试费),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3、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资格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
  
  五、优惠录取政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本章程项目计划,确定体育特长生认定名单,并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同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认定的优惠等级为三类:
  
  第一类:报名条件中的A类考生,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经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第二类:考核成绩优异的一级运动员考生(今年对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的篮球、乒乓球、网球项目考生,可放宽至二级运动员),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第三类:考生考核成绩优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六、其他
  
  1、教育部关于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尚未下发,如有变化我校将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2、凡报考201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传真:021-34207255
  
  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华山路1954号)电话:021-62932037
  
  监督部门: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电话:021-3420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