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对部分高校涉及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5种特殊类型招生做出了规定。据了解,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试点高校全国共有53所;可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高校全国有275所,其中四川10所;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全国共16所,四川仅有成都外国语学校1所。
艺术类专业招生:
艺术类专业招生要综合考虑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要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高水平艺术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今年,教育部要求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要严格控制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
保送生招生:
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高校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高校严禁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综合评价招生:
今年教育部规定,经批准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省份和高校,要进一步明晰试点定位,主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不得采用自主招生办法招生。
去年,6所高校在川试点综合评价招生,成绩不是录取唯一标准。按照以上规定,今年各校也不能突破原有规则,录取依据中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都需参考。(记者 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