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
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同一专业或项目的测试采用相同的方式和标准。
1.普通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基础课250分;专业课200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和场次。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专业基础课两科合卷,专业课两科合卷。共四场分两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2019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见附件2)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组织命题。
2.体育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身体素质270分,其中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为考生必考项目;运动专项技术180分,其中包括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体操,每位考生只能从中选择一个项目参加考试。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测试按照普通高考体育加试的要求和标准执行,由省统一组织、统考统测,科目笔试和术科测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3.音乐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视唱练耳200分;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任选一门)200分,加试(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任选一门,但不得与专业主科考试项目重复)50分。科目考试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视唱练耳、专业主科和加试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和标准执行,由省统一组织、统考统测,测试方式和测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4.美术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考试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素描(含速写)、色彩、工艺美术设计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和标准执行,由省统一组织、统考统测,测试方式和测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5.学前教育(原幼师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语文(幼师语文教材)100分;数学(幼师数学教材)100分;时事政治和幼儿教育学共100分,两科合卷,时事政治占30%,幼儿教育学占70%。考试科目总分为300分。
(2)考试方式和场次。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共三场分两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二)录取
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随统一高考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批后,由招生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加分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