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中职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条件

2010-03-12 10:16:21 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一)本次被评选的所有学生及班集体必须是在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注册的相关年级的学生和班集体,未在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的学生及班集体不得参加评选。

(二)省级三好学生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注重专业技能提高,动手实践能力强。

(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骨干作用突出。

(四)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分别在省辖市级、厅级(行业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五)省级优秀学生须从今年新评选的或往年评选的应届毕业生中的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优秀学生所在的学校应当是坚持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管理规范、德育工作成效显著、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办学有特色、2009年招生800人以上、在校生2000人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六)2009年代表我省参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选手,且是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其它条件,经所在学校推荐,可直接被认定为省级优秀学生。其他参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选手,可被认定为省级三好学生,不占所在省辖市教育局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分配名额,各单位要在申报表中另行注明。

(七)省级先进班集体,要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干部群体;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