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定向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

2009-04-17 00:00:00 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普通高校为煤炭企业定向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纳入对口招生管理,学生毕业后定向到煤炭企业就业。

  在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推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工作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在报名工作开始之前,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推荐的“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名单以书面形式交有关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有关企业人事管理部门须在《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评语”栏签署“审查合格,准予报考”字样,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公章。煤炭企业优秀青年报名时要与所在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企业就业。

  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煤炭企业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审查资格。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名单要在考生所在单位公示,对于弄虚作假冒充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参加对口中等职业类语文、英语(合卷200分)和数学(100分)的考试,总分为300分。实行单独划线录取的办法。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把有关精神和要求通知到当地的煤炭企业和考生,主动搞好服务,共同组织好报名考试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