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深入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太原理工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专业
招生项目:男子足球(十一人制)
招生计划:非守门员11人(前锋、中场、后卫)
录取专业:体育教育,学制4年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4年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在高考所在地报名。
2.考生已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运会和第一届学青会中学组足球项目决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青会社会组(U18)足球项目决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获得2023年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足球锦标赛(会员协会U17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的比赛队员;
(4)获得第一届和第二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U17组以上)前十二名的主力队员;
3.考生所报考的运动项目须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运动项目一致。男子足球项目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项目须为“足球(十一人制)”。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的信息为准。
4.不接受曾报名中国足协职业足球联赛的运动员报名。
5.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专业为体育教育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专业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考试
1.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我校足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在2024年2月1日至2月20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格式为PDF,照片格式为JPG)。同时,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gaoshuiping@tyut.edu.cn,文件名为:姓名+报考位置。
材料包括:
(1)《太原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基本信息表》扫描件(附件1);
(2)《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
(3)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
(4)主力队员证明扫描件;
其中,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运会和第一届学青会中学组足球项目决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证明,由生源地的省教育厅及所在中学出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青会社会组(U18)足球项目决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证明,由生源地的省体育局及所在中学出具;获得2023年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足球锦标赛(会员协会U17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的比赛队员证明及获得第一届和第二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U17组以上)前十二名的主力队员证明,由生源地的省足球协会及所在中学出具。
(5)比赛期间的有比赛监督签字的上场报名表扫描件;
(6)获奖证书扫描件;
(7)竞赛秩序册、成绩册扫描件。
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晰,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我校在2024年2月21日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须在2024年2月25日之后在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在2024年3月10日12:00前完成缴费。
2.考试
(1)体育专业测试
考生须参加报考项目的体育专业测试。体育专业测试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
(2)文化课考试
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四、选拔录取
1.合格名单确认与公示
高考前,根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并公示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已被有关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
2.入围名单确认与公示
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的合格考生,按照项目招生计划,根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若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根据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3.高考录取
(1)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体育教育专业。
(2)我校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进行录取。
(3)其它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规定执行。
五、监督机制
1.严格贯彻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报名审核与录取工作,维护好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维护好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与形象;
2.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守纪律,秉公办事,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3.考生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0351-317638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邮箱:gaoshuiping@tyut.edu.cn
通讯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邮编:030600
网址: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tyut.edu.cn)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由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