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满足厦门大学高水平体育运动队的需要, 2009 年我校将继续通过“专项体育运动水平、身体素质和文化课综合考核”的方式,选拔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且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者方可报名。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 , 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 , 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主力队员。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1 、田径: 18 — 22 名;
2 、游泳: 6 — 8 名;
3 、篮球:男女各 8 — 12 名;
4 、男子足球: 2—4 名;
5 、武术: 4—6 名。
(以上合计约 50 人左右,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高水平运动员招收人数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1 %以内,择优选拔,宁缺勿滥。其中,拟录取为 A 类的考生名额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人数的 20 %。
三、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要求的考生,请于 2008 年 11 月 25 日 —— 12 月 2 0 日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主页( http://zsb.xmu.edu.cn ) “普高招生” 频道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 ” 注册 ”, 填写相关信息 , 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 2009 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经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后,考生持以下申请材料于 2009 年 1 月 1 日上午( 8 : 30 - 11 : 30 )到厦门大学体育教学部(厦门大学王清明游泳馆三楼)办理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手续。完整的报名材料为我校受理报名的正式依据,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① 报名表原件;
②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③ 与报名表上相同底版的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背面写上自己姓名);
④ 所在中学提供的 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
⑤ 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
⑥ 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
⑦ 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
以上证明、证书均须为原件和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其中原件用于验证,复印件随同报名表递交。
3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分为 A 类和 B 类。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报 A 类,并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其他的报考 B 类。
四、测试
1 、测试时间: 2009 年 1 月 2 日(具体各个项目的测试时间、地点安排于报到时另行通知)
2 、日程安排:凡符合厦门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其中,符合 A 类资格的考生,若专项、素质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
内容 |
日期 |
时间 |
报名、验证、交纳报名费 |
2009 年 1 月 1 日 |
8 : 30 - 11 : 30 |
测试前集训 |
2009 年 1 月 1 日 |
14 : 30 - 15 : 30 |
熟悉场地 |
2009 年 1 月 1 日 |
15 : 30 - 18 : 00 |
专项、素质测试 |
2009 年 1 月 2 日 |
8 : 00 - 17 : 00 |
A 类文化课测试 |
2009 年 1 月 2 日 |
18 : 00 - 21 : 00 |
(如时间有变化,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3 、考试费: 120 元 。
五、录取办法
1 、我校组织专家对测试成绩优异者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随机对部分项目的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测,以确定初录名单。被我校确定的初录考生应自愿与我校签订《厦门大学 2009 年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协议书》。签订协议的初录名单,我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本人寄发《厦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确认书》。
2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获得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学生,综合考虑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和体育测试成绩,并根据我校目前各运动队的需要,予以高考降分优惠或免试录取。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A 类资格的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给予录取,并结合我校当年的招生情况和学生个人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B 类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并结合我校在生源省份的招生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 B 类资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60 %的,由我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后,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并结合我校在生源省份的招生情况安排学习专业,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 30 %。
六、监督
学校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其它注意事项
1 、高水平运动员入校一周内须到学校体育部办公室注册、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 、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须按规定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并参加有关比赛,为学校争光。
3 、我校进行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不能替代各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拟报厦门大学的考生须按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人选(考生所在省市没有统一测试的除外 ) 。
4 、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已颁布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5 、本办法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1. 招生咨询:
厦门大学招生办 电话: 0592 - 2188888 ;
厦门大学体育教学部 电话: 0592 - 2186410
2. 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361005
3. 网 址: http://zsb.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办
2008 年 11 月
附件(各个招生项目测试标准):
厦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田径测试标准:
2009 年厦大田径特招生标准 |
|||
男子 |
女子 |
||
项目 |
成绩 |
项目 |
成绩 |
100 米 |
10.7 |
100 米 |
12.1 |
200 米 |
21.9 |
200 米 |
25.1 |
400 米 |
49.5 |
400 米 |
58 |
800 米 |
1.54 |
800 米 |
2.12 |
1500 米 |
3.55 |
1500 米 |
4.30 |
5000 米 |
14.50 |
5000 米 |
17 |
10000 米 |
31 |
10000 米 |
37 |
110 高栏 |
14.5 |
100 栏 |
14.2 |
400 米 栏 |
54 |
400 米 栏 |
1.01 |
跳高 |
2.05 |
跳高 |
1.70 |
跳远 |
7.30 |
跳远 |
5.85 |
三级跳 |
15.35 |
三级跳 |
12.80 |
铅球 |
16.20 |
铅球 |
15.30 |
铁饼 |
49.60 ( 2kg ) |
铁饼 |
51( 1kg ) |
标枪 |
60.00 ( 800g ) |
标枪 |
52( 600g ) |
厦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游泳测试标准:
厦门大学 2009 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游泳达标成绩 |
||
100 米 自由泳 |
男 |
00:55.50 |
女 |
01:02.50 |
|
200 米 自由泳 |
男 |
02:03.00 |
女 |
02:15.00 |
|
100 米 仰泳 |
男 |
01:03.00 |
女 |
01:08.00 |
|
200 米 仰泳 |
男 |
02:16.00 |
女 |
02:27.50 |
|
100 米 蛙泳 |
男 |
01:11.00 |
女 |
01:18.00 |
|
200 米 蛙泳 |
男 |
02:35.00 |
女 |
02:51.00 |
|
100 米 蝶泳 |
男 |
00:59.00 |
女 |
01:06.00 |
|
200 米 混合泳 |
男 |
02:18.00 |
女 |
02:30.00 |
厦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男子篮球专项测试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用 100 分制,按各项测试成绩的得分累计评定总成绩;
一、基本功 20% (脚步、运球各 10% )
1 、 测试方法:
练习各种脚步、运球技术,依规范到位程度计分
2 、评分标准:
规范且到位程度高 |
规范且到位程度较高 |
规范到位程度一般 |
规范到位程度差 |
规范到位程度较差 |
9-10 |
7-8 |
5-6 |
3-4 |
1-2 |
二、 56 米 折返跑( 28 米 — 28 米 ) 10%
1 、测试方法:
站在球场端线外沿,听信号起动(开始计时)跑至对面端线(脚触线)折返跑回至出发端(停表)每人跑 2 次取得最好成绩。
2 、评分标准(初)
测试成绩 |
10” 内 |
10” — 10” 2 内 |
10” 2— 10” 4 内 |
10” 4— 10” 5 内 |
10” 5— 10” 6 内 |
评分标准(分) |
10 |
9 |
8 |
7 |
6 |
10” 6— 10” 7 内 |
10” 7— 10” 8 内 |
10” 8— 10” 9 内 |
10” 9— 11” 内 |
11” — 11” 1 内 |
违例 |
5 |
4 |
3 |
2 |
1 |
0 |
三、助跑摸高 10%
1 、测试方法:行进间单脚起跳、手臂触及篮圆外沿,测量摸高成绩,每人跳 2 次取得最好成绩。
2 、评分标准( M )
测试成绩 (m) |
3.30 |
3.27-3.29 |
3.26-3.24 |
3.22-3.23 |
3.20-3.21 |
评分标准 ( 分 ) |
10 |
9 |
8 |
7 |
6 |
3.18-3.19 |
3.16-3.17 |
3.14-3.15 |
3.12-3.13 |
3.10-3.11 |
5 |
4 |
3 |
2 |
1 |
三、全场快速运球上篮(秒) 10%
1 、测试方法:持球从球场端线外听信号(开始计时)运球至对面篮下行进间上篮、抢到篮板球后,用运球返回至篮下,行进间上篮,球进篮圆停表,往返二次上篮都中才算成绩,每人二次取得最好成绩。
2 、评分标准
测试成绩 |
11” 3 内 |
11” 4 -11” 3 内 |
11” 5 -11” 4 内 |
11” 6 -11” 5 内 |
11” 7 -11” 6 内 |
评分标准(分) |
10 |
9 |
8 |
7 |
6 |
11” 8 -11” 7 内 |
11” 9 -11” 8 内 |
12” -11” 9 内 |
12” 1 -12” 内 |
12” 2 -12” 1 内 |
5 |
4 |
3 |
2 |
1 |
四、(一分钟)自投自抢 10%
1 、测试方法: 外线队员、三分线外投篮、自投自抢要求投篮次数达 11 次以上,内线队员在限制区外投篮要求出手次数达 14 次以上,不能投擦板球(达不到投篮次数不计成绩)计算投中次数,每人投一次。
2 、评分标准
A 、外线
测试成绩 |
6 中 |
5 中 |
4 中 |
3 中 |
2 中 |
1 中 |
|
评分标准 |
10 分 |
8 分 |
6 分 |
4 分 |
2 分 |
1 分 |
|
B 、内线
测试成绩 |
11 中 |
10 中 |
9 中 |
8 中 |
7 中 |
6 中 |
5 中 |
4 中 |
3 中 |
评分标准 |
10 分 |
8 分 |
7 分 |
6 分 |
5 分 |
4 分 |
3 分 |
2 分 |
1 分 |
五、实战能力 40%
1 、测试方法: 分队教学比赛、 “ 三对三 ” 、 “ 五对五 ” 双方采用人盯人防守。
2 、评分标准
测试内容 |
|
配合意识助攻 |
50 分 |
全场攻防转换速度 |
5 分 |
临场比赛经验 |
50 分 |
个人进攻能力 |
5 分 |
技术运用合理 |
5 分 |
个人防守能力 |
5 分 |
战术作风 |
5 分 |
前后场篮板 |
5 分 |
|
|
厦门大学女子篮球特招生专项测试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用 100 分制,按各项测试成绩的得分累计评定总成绩;
一、基本功 20% (脚步、运球各 10% )
1 、 测试方法:
练习各种脚步、运球技术,依规范到位程度计分
2 、评分标准:
规范且到位程度高 |
规范且到位程度较高 |
规范到位程度一般 |
规范到位程度差 |
规范到位程度较差 |
9-10 |
7-8 |
5-6 |
3-4 |
1-2 |
二、 42 米 折返跑( 28 米 — 14 米 ) 10%
1 、测试方法:
站在球场端线外沿,听信号起动(开始计时)跑至对面端线(脚触线)折返跑回至出发端(停表)每人跑 2 次取得最好成绩。
2 、评分标准(秒)
测试成绩 |
8” |
8” 1— 8” 2 |
8” 3— 8” 4 |
8” 5— 8” 6 |
8” 7— 8” 8 |
评分标准 |
10 |
9 |
8 |
7 |
6 |
8” 9— 9” 0 |
9” 1— 9” 2 |
9” 3— 9” 4 |
9” 5— 9” 6 |
9” 7— 9” 8 |
违例 |
5 |
4 |
3 |
2 |
1 |
0 |
三、助跑摸高 10%
1 、测试方法:行进间单脚起跳、手臂触及篮圆外沿,测量摸高成绩,每人跳 2 次取得最好成绩。
2 、评分标准( 米 )
测试成绩 |
2.95 |
2.94-2.91 |
2.90-2.87 |
2.86-2.83 |
2.82-2.79 |
评分标准 |
10 |
9 |
8 |
7 |
6 |
2.78-2.75 |
2.74-2.70 |
2.69-2. 65 |
2.64-2. 60 |
2.59- 2.55 |
5 |
4 |
3 |
2 |
1 |
三、全场快速运球上篮(秒) 10%
1 、测试方法:持球从球场端线外听信号(开始计时)运球至对面篮下行进间上篮、抢到篮板球后,用运球返回至篮下,行进间上篮,球进篮圆停表,往返二次上篮都中才算成绩,每人二次取得最好成绩。
2 、评分标准
测试成绩 |
12” 1 |
12” 2 -12” 3 |
12” 4 -12” 5 |
12” 6 -12” 7 |
12” 8 -12” 9 |
评分标准 |
10 |
9 |
8 |
7 |
6 |
13” 0 -13” 1 |
13” 2 -13” 3 |
13” 4 -13” 5 |
13” 6 -13” 7 |
13” 8 -13” 9 |
5 |
4 |
3 |
2 |
1 |
四、(一分钟)自投自抢 10%
1 、测试方法: 外线队员、三分线外投篮、自投自抢要求投篮次数达 11 次以上,内线队员在限制区外投篮要求出手次数达 14 次以上,不能投擦板球(达不到投篮次数不计成绩)计算投中次数,每人投一次。
2 、评分标准
A 、外线
测试成绩 |
6 中 |
5 中 |
4 中 |
3 中 |
2 中 |
1 中 |
评分标准 |
10 分 |
8 分 |
6 分 |
4 分 |
2 分 |
1 分 |
B 、内线
测试成绩 |
11 中 |
10 中 |
9 中 |
8 中 |
7 中 |
6 中 |
5 中 |
4 中 |
3 中 |
评分标准 |
10 分 |
8 分 |
7 分 |
6 分 |
5 分 |
4 分 |
3 分 |
2 分 |
1 分 |
五、实战能力 40%
1 、测试方法: 分队教学比赛、 “ 三对三 ” 、 “ 五对五 ” 双方采用人盯人防守。
2 、评分标准
测试内容 |
|
配合意识助攻 |
5 分 |
全场攻防转换速度 |
5 分 |
临场比赛经验 |
5 分 |
个人进攻能力 |
5 分 |
技术运用合理 |
5 分 |
个人防守能力 |
5 分 |
战术作风 |
5 分 |
前后场篮板 |
5 分 |
|
|
厦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足球专项测试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用 100 分制,按各项测试成绩的得分累计评定总成绩
• 颠球: 20 分
• 测试方法: 测试者用头部、大腿、脚背三个部位依次反复颠球,三个部位一次完成算一次,按次数多少计算成绩。
• 评分标准:每人三次取最佳成绩。
次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得分 |
2 |
4 |
6 |
8 |
10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 角球传准: 10 分
• 测试方法: 测试者用脚内侧将角球区内的球,踢向门前 5. 5× 5.5m 的方块内。每个球落点在方块内得 2.5 分。 6 次成绩之和为该项最后成绩。要求两边角球应各踢三个球,不限左右脚完成踢球动作。第一球传至 A1 ( B1 )区,第二三球传至 A2 ( B2 )区。
• 评分标准: 达标为 15 分,技评为 5 分,技评按四级评分:
优秀( 4.1— 5 )分 传球动作方法正确、协调、落点弧度好。
良好( 3.1—4.0 )分 传球动作方法正确、较协调、落点弧度较好。
及格( 2.5—3.0 )分 传球动作方法较正确、较协调、落点弧度较好。
不及格 (2..4 分以下 ) 传球动作方法不正确、不协调、落点弧度不好。
三、 20 米 运球过竿射门: 10 分
1. 场地如图
距球门两立柱内沿 1.5 米 处从横梁到地面垂直拉一条绳子为射门限制区。
2. 测试方法:
球放在起点线上,脚触球即开表,运球者逐个绕过杆,绕过最后一根杆后,在禁区前射门,当球越过球门线后停表。
运球中漏杆或未射中则不计该次成绩,球弹横梁或立柱进入规定区为有效。每人三次取最佳成绩。
3. 评分标准:总分 20 分(达标 15 分,技评 5 分)
达标成绩
成绩 |
9" |
9"1 |
9"2 |
9"3 |
9"4 |
9"5 |
9"6 |
9"7 |
9"8 |
9"9 |
10" |
10"1 |
得分 |
15 |
14.5 |
14 |
13.5 |
13 |
12.5 |
12 |
11.5 |
11 |
10.5 |
10 |
9.5 |
成绩 |
10"2 |
10"3 |
10"4 |
10"5 |
10"6 |
10"7 |
10"8 |
10"9 |
11" |
11"1 |
11"2 |
11"3 |
|
9 |
8.5 |
8 |
7.5 |
7 |
6.5 |
6 |
5.5 |
5 |
4.5 |
4 |
3.5 |
技评成绩:
优秀( 4.1 — 5 分 ): 运球动作正确、协调、熟练、射门有力、各环节连贯。
良好( 3.1 — 4.0 分): 运球动作正确、较协调、较熟练、射门较有力、较连贯。
及格( 2.5 — 3.0 分): 运球动作基本正确、较协调、不熟练、射门力量一般、基本连贯
不及格( 2.4 分以下):运球动作不正确、不协调、射门力量较小、各环节脱节、不连贯。
四、 30M 跑 10 分
站立式起跑,听声音起跑
评分标准
3″8 |
3 ″ 9 |
4 ″ |
4 ″ 1 |
4 ″ 2 |
4 ″ 3 |
4 ″ 4 |
4 ″ 5 |
4 ″ 6 |
4 ″ 7 |
10 分 |
9 分 |
8 分 |
7 分 |
6 分 |
5 分 |
4 分 |
3 分 |
2 分 |
1 分 |
五、比赛 50 分
1. 测试方法:受试者自报位置,根据人数分对比赛。
2. 评分标准:
重点观察受试者比赛中的战术意识,技术运用能力,拼搏精神、思想道德作风、比赛能力。
比赛中的跑动路线清晰,选位准确,攻防中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比赛中在完成各种攻防技术时,表现出很强的灵活性、多边形、时效性、合理性。
比赛中敢于拼抢、跑动积极、勇猛顽强。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和同伴。
六、守门员加试 20 分
1. 免试 20 米 运球绕杆射门。
2. 加试接扑球技术。
3. 测试方法: 守门员位于球门中间,扑接各种来自 10 米 以外的球 10 次。
4. 评分标准:
优秀:( 17 — 20 分) 动作准确、协调、反应快、弹跳好。
良好:( 14 — 16 分) 动作较准确、较协调、反应较快、弹跳较好。
及格:( 10 — 13 分) 动作基本准确、反应一般、弹跳一般。
不及格:( 9 分以下) 动作不准确,欠协调。
厦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武术专项测试评分标准:
运动员现场完成每个动作的总分值为 5 分数段。
很好为 5 分;好为 4 分;一般为 3 分;差为 2 分;较差 1 分。
很好 — 凡动作质量上乘,用力顺达,力点准确,节奏分明, 精神饱满,风格突出
好 — 动作质量好,用力顺达,力点准确,节奏分明,精神饱满,风格较突出。
一般 — 动作质量一般,用力较顺达,力点较准确,节奏一般,精神饱满,风格一般。
差 — 动作质量差,用力不顺达,力点不准确,节奏不分明,精神饱满,风格不突出。
具体分项如下表:
腿 法 |
跳 跃 |
套 路 |
演练水平 |
||||||||||||||||||||
正踢 |
侧踢 |
里合 |
外摆 |
拍脚 |
扫腿 |
组合一 |
组合二 |
飞脚 |
旋风 |
外摆莲 |
旋子 |
空翻 |
3 6 0 |
难度一 |
难度二 |
拳 |
枪 |
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