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仍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管理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我办已作出安排。请有关招生院校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
(二)省属有关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的院校,要加强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考生专项测试和文化单独考试的管理等项工作,确保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质量和公平公正。
二、考生信息报送
(一)有关高校按照《通知》要求,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本校经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通过学校文化课单考合格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二)我办将于2014年4月13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确认各学校测试合格的我省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名单。4月20日前确定文化课单考合格的拟录考生名单。
三、文化考试
(一)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文化课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二)获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四、志愿填报
参加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河南省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5%(一级运动员文化课院校单考合格)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报考院校录取高水平专业所在批次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填报专业前,考生可联系报考院校确定拟录高水平专业的批次。
五、录取
(一)凡在我省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的院校,须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期间来函办理录取手续(含文化课单考合格考生)。函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拟录取专业、文化分数要求(文化课单考、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5%),随招生院校录取高水平专业的批次办理。
(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经我办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