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2018-01-09 17:41:52 来源:上海体育学院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7〕137号)的要求,制定2018年上海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上海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招生采取单独提前录取。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数
 
  运动训练专业乒乓球项目计划招生40名;
 
  运动训练专业篮球项目计划招生40名;
 
  运动训练专业其他项目计划招生210名,所设项目为:速度滑冰(只招收现役运动员)、田径、足球、排球、沙滩排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击剑、高尔夫球、橄榄球、摔跤;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计划招生70名,所设项目为: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注:以上计划为拟定计划(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正式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二、招生对象与要求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冬季项目为2017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以下项目限招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排球、沙滩排球、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跆拳道、高尔夫球、橄榄球、速度滑冰。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1.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报名时间2018年1月1日12:00至1月15日12:00;
 
  其他项目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2.考生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3.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其中体育专项考试费用每位考生每次考试350元。
 
  4.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
 
  5.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
 
  6.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并在3月15日12:00前交我校招生办公室。
 
  四、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8版)》。
 
  2.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3.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1日

语文

数学

4月22日

政治

英语

 

  4.考生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5.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4月21、22日参加文化考试。
 
  6.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六、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田径、游泳、速度滑冰项目分别单独划定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5.所设项目的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人数、考生综合分等确定。
 
  6.足球、手球项目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分别进行招生。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三类分别进行招生。
 
  7.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8.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七、其他
 
  若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邮编:200438
 
  咨询电话:021-51253145 传真:021-51253146
 
  监督电话:021-51253040 QQ:1241027700
 
  电子邮箱:zb@sus.edu.cn 网址:http://bkzs.sus.edu.cn
 
  上海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