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2019年招生简章(游泳)

2019-01-18 16:46:32 来源: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为促进学校体育运动水平的可持续发展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8]1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校201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细则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市有关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22周岁;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三)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一级)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凡在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过专业注册的运动员必须具有健将等级证书及以上者,并且年龄不超过20周岁;

(五)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报考考生色觉检查应为正常,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考生不允许报考。

二、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项目:游泳(男、女)

项目


自由泳

100m,200m,400m

仰泳

100m,200m

蝶泳

100m,200m

蛙泳

100m,200m

混合泳

200m

招生专业:康复治疗学(学制四年、理学学士)

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前一年本科招生总人数1%执行,拟招收12名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1月20日24时

报名邮箱:gaosp@tmu.edu.cn

2.报名材料及要求:

1)相关电子版报名材料如下:

材料1.填写《天津医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登记表》。(考生须注明在原校的高考考生号,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

材料2.本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材料3.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在同一张纸上)

材料4.就读学校学历证明

材料5.学校或所在单位推荐信

材料6.国家颁发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及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截图

材料7.高中阶段比赛成绩(包括成绩证书、秩序册、竞赛成绩册),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成绩册、秩序册需在本人姓名页加盖出具成绩证明部门公章后扫描。

注:报名表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不得空白。

2)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PDF)格式文件打包压缩(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在网上报名截止后,学校在7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初审结果。为避免耽误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请务必及时查看网站公示。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

3)未在指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及初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接受现场报名,不允许参加测试。

3.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gaosp@tmu.edu.cn

联系电话:022-83336711022-23542913

(二)现场资格审查、测试安排及要求

1.报到时间:2019年3月2日上午8:30-11:30

2.报到地点:天津医科大学体育中心二楼健身房(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3.报到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材料1.填写《天津医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登记表》打印件。(考生须注明在原校的高考考生号,加盖学校公章作为材料首页装订)

材料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材料4.就读学校学历证明材料

材料5.学校或所在单位推荐信

材料6.国家颁发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7.高中阶段比赛成绩(包括成绩证书、秩序册、竞赛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需在本人姓名页加盖出具成绩证明部门公章

材料8.一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张{近期(3月内)}

材料9.同底版电子照片(电子版以考生姓名命名)

材料10.报名考生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本人的运动技术等级,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并携带该截图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报到时审验原件,上述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顺序在左侧装订。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为准。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测试项目及内容

(一)测试项目:

项目


自由泳

100m,200m,400m

仰泳

100m,200m

蝶泳

100m,200m

蛙泳

100m,200m

混合泳

200m

任选两项,原则上应与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二)测试时间:2019年3月2日至3日

(三)测试地点:天津医科大学体育中心游泳馆

五、录取原则、办法及相关事宜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及按照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一级),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突出,通过我校测试并且测试成绩达80分及以上者,符合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运动员“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可申请文化课单考,按政策要求拟招0-2人。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二级),通过我校测试成绩达70分(含)以上者,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给予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二本线百分之六十五录取的标准,按政策要求拟招0-3人。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二级),通过我校测试成绩达60分(含)以上者,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给予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二本线录取的标准,按政策要求拟招0-7人。

(二)我校现场测试两个项目,取最高成绩的分数进行排名,若出现分数相等者,取另一个项目得分排名靠前者。

(三)实行高考录取改革,取消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市,及实行综合改革的省市(如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如考生所在省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五)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学校在项目测试后将合格名单上传到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合格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名单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入学要求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八)文化课考试

1.取得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等级的运动员且专项测试达到优异等级的考生,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单考),我校根据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教育部相关规定,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15日。考试时间为 2019年4月20日至21日。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

2.其余经我校测试入选的考生(文化课单考考生除外)必须参加2019年高考,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天津医科大学。

(九)合格考生必须签订《天津医科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等活动的义务和责任,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拟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六、政策说明

(一)按照国家要求,测试合格被我校认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组织的统一高考或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者,录取到我校康复治疗学专业(学制四年、理学学士),在校期间不允许转换专业。若教育部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专项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学籍。

(三)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七、纪检监察

本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八、咨询电话

体育部电话:022—23542913(咨询)

天津医科大学热烈欢迎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毕业生来我校参加体育测试。

附件:天津医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