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武术、羽毛球
(二)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具体人数以上级招生计划管理部门下达的为准。
(三)招生省份范围:2015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所在省份(自治区或直辖市)。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须备材料:(报名时可用复印件,专项测试时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1.运动员等级证书1份;
2.比赛秩序册1份;
3.比赛成绩册1份;
4.学历证明: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1份;
6.二寸彩色照片5张。
(二)考生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和报名须备材料于2015年3月10日前(以收到材料为准)特快专递邮寄到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体育部收(邮编:530001)。
四、选拔程序及资格认定
(一)专项测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2)
(二)文化课单独考试:凡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在通过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后,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文化课单独考试大纲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三)录取控制线确定: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高水平员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我校各体育项目建设发展的需求确定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文化课单独考试最低控制线。
(四)资格认定: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确定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倍的原则),同时按专项测试分数高低确定出测试合格考生享受高考文化录取优惠分值。
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入围《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的,按不超过本年度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出《2015年可以通过广西中医药大学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五)网上公示:学校将于2015年4月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可以通过学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经省级招生部门确认后,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届时也通过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gxtcmu.edu.cn)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2015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六)专业分配:专业分配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考生所报志愿进行分配,具体规定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业分配规定》。
五、专项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体育馆
六、监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3126099
七、联系方式.
(一)体育部
联系人:张焱超 手机:15296544001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体育部
邮 编:530001
(二)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人:兰云超 电话:0771-3126099 手机:13481184654
传真:0771-3106508 E_mail:gxzy3126099@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 编:530001
本科招生网:http://www.gxtcmu.edu.cn
八、 附则
(一)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所有考生材料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考生录取入学后,需与学校签订相关训练、比赛协议,遵守《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代表学校参加相关赛事的比赛。
(四)考生报名考试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桂价费【2009】212号标准执行。
1.体育专项测试:
(1)报名费:35元/人;
(2)专项测试费:
a.武 术:30元/人;
b.羽毛球:30元/人;
2.文化课单独考试:
(1)报名费:30元/人;
(2)文化课考试费:
a.语 文:20元/人;
b.数 学:20元/人;
c.英 语:20元/人。
考生报到体育专项及素质测试、文化课单独考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五)参加专项测试的考生均需自行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行负责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受伤事故。
(六)本简章由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工作流程与程序》
2.《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3.《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
4.《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