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1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报名通知

2015-02-09 16:54:59 来源:上海理工大学
  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报名条件
 
  1、报名测试者须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且在田径(男、女)、足球(男)方面有特长。
 
  2、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5年高考文化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生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
 
  三、招收项目
 
  田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
 
  男足:前锋、前卫、后卫、守门员
 
  四、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初定招收高水平运动员40人。按规定具体如下: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8人(可参加学校文化单独考试);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12人(参加2015年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市二本录取分数线65%);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20人(参加2015年统考达并到考生所在省、市二本录取分数线)。
 
  各项目招生人数将根据学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项目的需求决定。
 
  最终招生计划以我校届时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准。
 
  五、测试项目及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项目:
 
  (1)专项运动技术水平测试
 
  (2)专项身体素质测试
 
  详见《2015年上海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各专项运动技术水平和专项身体素质测试标准》
 
  2、测试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到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5年3月7日(星期六)8:00—12:00到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校本部体育教学部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报到要求:
 
  考生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包括: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并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比赛成绩证书原件、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由体育局竞赛处盖红公章的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
 
  验证合格者缴纳报考费200元和3张一寸彩色证件照,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认可,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田径:2015年3月8日(星期日)9:00开始,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校本部塑胶田径场。
 
  男子足球:2015年3月8日(星期日)9:00开始,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校本部足球场。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考生从即日至2015年2月8日起可登录我校招生网在“网上报名”处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haoban.usst.edu.cn),考生务必注意填写完各类信息后即保存并打印。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体育教学部组织专项教师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专项报名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学校招生办统一发放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书面通知单。
 
  七、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我校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通知考生专项测试结果及相关录取条件。
 
  具体录取原则以我校届时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准。
 
  八、联系方式
 
  1、电话:
 
  招生办(021)55270799
 
  体育部(021)55270975
 
  2、投诉:
 
  监察处(021)55270716
 
  3、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usst.edu.cn
 
  招办网址:http://zhaoban.usst.edu.cn
 
  九、补充说明
 
  1、本测试通知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与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2、如教育部出台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