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羽毛球、击剑高水平运动员。为保证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项目:羽毛球、击剑
二、招生专业:市场营销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四、招收人数及范围
招收人数:拟定24人(以生源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招生范围:全国各省(区、市)
五、报名办法
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申请表》(http://zhaosheng.lnpu.edu.cn/下载)、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省级(含)以上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相关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比赛成绩证书复印件、学籍证明(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在读学校提供证明,往届毕业生需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历证明)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打印本人运动员资料。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3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邮编:113001)。邮件上要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字样。
六、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羽毛球测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8:30-17:00
击剑测试时间: 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17:00
2、测试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羽毛球馆和击剑馆。
3、资格审查:考生必须提在测试前一日下午13:30-17:00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到,接受相关材料的验审,验审材料包括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省级(含)以上参赛秩序册、相关成绩册(秩序册和成绩册如提供复印件,则必须要竞赛组织部门加盖公章)、运动等级证书原件、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学籍证明原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两张。验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测试。
4、我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专家评审委员会。高水平运动员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体育学院有关领导、相关运动项目的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制定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并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项目需求,提出拟公示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七、录取原则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并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同时还需参加我校高水平体育专项测试,考生必须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测试成绩确定拟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3、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考生。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招生政策后,主要将按照我校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分类择优录取。
4、专项测试公示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我校的考生,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批准后,学校予以录取。
5、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后,学校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优惠分值”中标注“生源地二本线的65%(备选)”的考生,只有在“优惠分值”中标注“生源地二本线的65%”的考生不满足录取条件的前提下,顺次享受“生源地二本线的65%”的政策。
6、对于我校体育高水平羽毛球、击剑代表队建设急需且专业测试成绩优秀的部分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考试内容和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教学司〔2009〕33号)。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7、学校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时候,将在“优惠分值”中明确标注“生源地二本线”、“生源地二本线的65%”、“生源地二本线的65%(备选)”或“文化单考成绩达到分数”。其中“优惠分值”中标注“生源地二本线的65%(备选)”和享受“生源地二本线的65%”政策的考生按照1:1的比例公示。对于参加文化单考的考生,学校还将在“备注”栏中标注考生文化单考成绩。
8、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九、管理办法
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审,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十、本章程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电话:024-56865000 56860886(fax) email:zs6865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