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5-02-05 10:01:11 来源: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三大校区,占地面积4058亩。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9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7个本科专业。现各类在校生五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4249人,本科生25450人,留学生1433人。教职工5208人,其中两院院士5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2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3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7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363人。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的前身是1924年创办的东吴大学体育专修科。经过9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在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全民健身、体育文化研究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学院拥有教职员工142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64人,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46人,国际级裁判3名,国家级裁判10名,另有柔性引进兼职与客座教授20余名。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685名,硕士研究生226名,博士研究生51名,在职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员近300名。学院现有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4个本科专业;拥有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和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机能评定与体能训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以及若干国家、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长期以来,学院致力于高素质体育人才培养,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包括奥运会冠军陈艳青、吴静钰在内的一大批高水平体育专业人才,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具体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篮球。
 
  招生计划:2015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若生源地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3、考生须签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篮球项目:需非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未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及中国篮球协会注册;未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5、游泳项目:需一级及以上运动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suda.edu.cn),在“网上报名”栏内,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然后打印《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报名表》。考生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复印纸、以《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具体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①《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报名表》,相关栏目须由中学填写意见、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②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③《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1);
 
  ④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⑤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⑥生源所在地2015年高考报名凭证复印件;
 
  ⑦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反馈材料审核情况,请注意查询。
 
  报名截止后,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四、专项测试
 
  1、报考田径、游泳项目的考生均统一参加江苏省高校联合测试。请初审通过的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的相关通知。
 
  2、报考篮球项目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篮球项目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规定日期内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费用60元/人。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日期携带本人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生源所在地2015年高考报名凭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参赛秩序册、成绩册、高中阶段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到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苏州大学东校区凌云楼17楼)办理报到手续,并进行专项测试。
 
  五、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篮球项目考生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田径、游泳项目考生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请报考对应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将相关材料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2、初审公告:2015年3月2日公布篮球项目考生资格初审结果,2015年3月25日公布田径、游泳项目考生资格初审结果。
 
  3、篮球项目考生网上缴费:篮球项目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5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费用60元/人,具体详见附件2:《苏州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说明》。
 
  4、篮球项目考生报到时间:2015年3月7日上午8:30至12:00,报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凌云楼17楼)。篮球项目测试时间2015年3月8日,测试地点:苏州大学东校区体育馆。
 
  5、田径、游泳项目:江苏省高校联合测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12日,具体安排等详细内容请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六、资格认定及公示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我校各运动队的需求、考生专项测试表现和发展潜力确定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不合格”三类。
 
  其中专项测试“优秀”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以下简称文化单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文化单考成绩合格者我校将予以公示。
 
  学校将专项测试“合格”及以上考生信息按照规定上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政策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规定,我校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从教育部公示通过的考生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专项测试“优秀”且通过我校组织的文化单考的考生,经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即予以录取。
 
  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应在生源所在地参加高考,按公办本科普通类批次院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院校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
 
  江苏省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均须按照选报的文理科类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八、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学校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纪监审办公室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
 
  2、考生及其所在学校、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考生不得服用兴奋剂。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相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3、凡发现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网址:http://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
 
  招生办地址: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楼),邮编:215021
 
  十、其它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