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01-09 16:32:07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为提高学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特制定2015年华东师范大学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案。
 
  一、选拔测试对象及条件
 
  (一)测试者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且在田径(男女)、篮球(男女)、排球(女)方面有特长。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办统一组织的2015年高考文化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二、拟招收项目(位置)
 
  1、田径:男子(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全能〈测400米、跳高、标枪〉);女子(100米、400米、15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
 
  2、女排:主攻、副攻、接应二传、二传
 
  3、女篮:中锋、后卫、前锋
 
  4、男篮:中锋、前锋、后卫
 
  三、招收计划
 
  1、男女田径、男篮、女篮、女排共招收34人(暂定)。
 
  2、我校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法律系〈法学专业〉(暂定)。
 
  四、网上报名方法、时间
 
  1、凡符合本测试方案的规定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原则与程序的考生,按要求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并在本人照片上(右下角)盖学校公章。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月4日—1月15日。
 
  五、现场报到、测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现场报到时间和地点: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8:00—11:00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东川路500号)体育馆二楼报告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2、报到要求:考生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包括: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学历证明、比赛成绩证书原件、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由体育局竞赛处盖红公章的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验证合格者缴纳报考费和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认可,而且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http://jsdj.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未能查到相关信息的考生,不予报考;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4、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田径: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塑胶田径场。
 
  (2)女子排球: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排球房(三楼)。
 
  (3)女子篮球: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4)男子篮球: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约10:30开始(即女篮测试结束后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6、男女篮球项目:凡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测试。
 
  女子排球项目:凡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排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排球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测试。
 
  六、选拔原则、程序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资格。(田径考生当场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未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者,不予合格公示)。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我校即给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录取为我校学生。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七、申请免试入学的条件及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的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入学,免试条件为:
 
  (一)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四)申报材料:
 
  1、《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3、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
 
  1、有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2、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申请就读高等学校,并取得高等学校同意;
 
  3、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推荐;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未办理正式招收手续的运动员不在免试招收范围,审核通过后在《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运动员身份和运动成绩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在《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6、拟接收优秀运动员入学的高等学校负责接收并审核优秀运动员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须在《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7、招生院校负责统一将申报材料(《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余材料复印件一份)于国家规定时间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运动员个人申报);
 
  8、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初审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和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分别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9、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有关材料后,报送教育部审批;
 
  10、申报材料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有免试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免试申请表(本页面底部提供下载),按要求办好所有应办手续后,将报名表和所有材料一起送到我校体育与健康学院 李群老师收,免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
 
  八、其他
 
  若教育部和生源省份2015年相应政策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