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高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2014-06-27 16:24:29 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并合格,本、专科志愿分别填报在提前批次和本科二批的录取批次体育高校栏内。分本科和高职高专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可填报1—5个高校志愿,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3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学校各填报1—3个专业。
  
  本科录取与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同时进行,高职高专录取与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批次同时进行。未参加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或体育术科专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填报以上专业志愿。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按计划招生数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文、理科的本、专科分数线。对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志愿顺序投档,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和术科成绩及本院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认真参考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高校的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填报提前录取中的体育专业志愿,也可以兼报其他批次的高校志愿。
  
  报考体育高校非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不用参加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应将这些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高校志愿的“其他高校”栏内,有些体育类院校的非体育专业随非提前批的普通文、理科专业公布计划和录取,填报志愿的办法和普通类考生相同。
  
  非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与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的文化控制分数线相同。凡达到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高校择优录取。
 

摘自:关于填报高考志愿及录取问题解答(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