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质和综合素质,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根据教育部教学司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有一定运动水平(限我校招收的运动项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或同等学力毕业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生项目及人数
1、招生项目:跆拳道。
跆拳道仅限疆内招生。
2、招生人数:4人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将《报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身份证、近三年(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秩序册、竞赛成绩证明的复印件于2014年3月21日前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寄至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并在备注栏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除报名表须粘贴照片外,请随材料提交二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用签字笔写姓名)。
四、测试办法
1、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通过我校审核后方可参加测试。测试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2、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游泳馆)
时间:2014年3月22日报到,3月23日测试
测试地点:石河子大学跆拳道馆
五、录取机构及程序
1、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3、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4、通过我校测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部门备案。
5、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专项测试通过认证的考生,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石河子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信息网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未按我校通知要求而产生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承担。
2、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参加相应测试。
3、考生入学后须按我校要求参加体检和运动水平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春香
邮寄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电话:0993-2092827(石河子大学招招生就业处)
0993-2057957(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学办)
举报电话:0993-2055717(石河子大学纪委、监察处)
传真:0993-2057933
八、本办法经石河子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和体育学院发布和解释。上述办法如与教育部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