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4-01-21 09:55:54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

  为满足我校各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行。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田径10人(男女不限;男子3000米、10000米、马拉松、竞走、障碍等项目不招;女子5000米、10000米、马拉松、竞走、障碍等项目不招);
  
  2、男女篮球13人(男子7人,女子6人);
  
  3、羽毛球8人(男子3人,女子5人)。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田径、羽毛球项目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篮球项目考生不超过20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根据我校篮球、羽毛球队建设需要,2014年我校不招收曾在中国篮球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不招收羽毛球在役和退役专业运动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2月21日止。
  
  2、报名方法:
  
  考生须登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xsc.njue.edu.cn/bmxt),准确填写申请表格,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南京财经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报名表》。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必须先在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经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核并公示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3、报名材料:
  
  ⑴《南京财经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报名表》。务请保证信息准确,并加盖所在学校(部门)公章,一式两份;
  
  ⑵一吋免冠彩色蓝底近照三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性别、项目;
  
  ⑶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秩序册复印件、比赛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所需材料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以上材料请于2014年2月21日(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体育部(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编:210023。
  
  四、专项测试与文化考试
  
  1、专项测试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专项测试。测试名单2014年3月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xsc.njue.edu.cn/zsxx)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⑴报考我校田径项目的考生,须统一参加江苏省组织的田径联合测试。测试时间、地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⑵报考我校篮球和羽毛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4年3月12日8:30—17:00
  
  测试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体育馆
  
  测试内容、方法及标准详见附件
  
  参加测试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11日8:30—17:00前往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体育部(体育馆)报到。报到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比赛成绩证书、比赛秩序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原件。
  
  2、文化考试
  
  ⑴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应在生源所在地参加高考,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可享受我校给予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录政策。
  
  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提前填报我校志愿。
  
  ⑶江苏省高水平运动员均须按照选报的文、理科类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五、录取办法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校运动队建设发展需要,对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进行研究并初步认定选拔对象,上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直辖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规定,按照考生的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六、约束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承担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事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高水平运动员应试培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七、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须严格执行运动队管理规章,积极参加运动队安排的训练和比赛。
  
  八、本简章如与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体育部电话:025-84028181、84028182
  
  招生办电话:025-84028516
  
  2、投诉电话:
  
  南京财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025-84028728
  
  附件:1、篮球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细则
  
  2、羽毛球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细则
  
  3、田径专项测试要求(参照国家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