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成立于1950年8月,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2880多亩,分城关校区和榆中校区,校舍面积6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9.8亿元。建校6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13万余人。现有56个民族全日制在校生25874人。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权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权。
学校拥有一支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为中坚力量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0余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50余人;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300多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甘肃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4人。
西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现有67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畜牧学、兽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4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
学校现设有26个教学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维吾尔语言文学学院、藏语言文化学院、蒙古语言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设有6个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格萨尔研究院、海外民族文献研究所、伊斯兰文化研究所、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藏文典籍全文数字化研究所。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2000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甘肃省教学成果奖21项,国家教改项目16项,省级精品课程31门。学校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蒙古语言文学主干课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民族信息技术实验中心。4个省级教学团队:藏语言文学主干课程、20世纪中国文学、精细化工、口腔内科学。4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藏、蒙)语言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社会学、汉语言。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会计学、历史学。3个甘肃省高校实验示范中心。
目前,学校建有1个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实验室。4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技术实验室、生物工程与技术实验室、口腔医学综合实验室、电子材料实验室。3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计算机应用技术。9个甘肃省重点学科: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畜牧学、兽医学、宗教学、民俗学、格萨尔学。2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心、西北少数民族宗教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民族文献研究基地。1个甘肃省新型建材与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技术平台。
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2008年,学校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是全国唯一首批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民族院校。
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资料270余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70万余册;博物馆馆藏文物1500余件,其中3级以上文物117件。图书资料和馆藏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1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373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6项,省部级项目339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393项。学校研发《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获199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受到了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学校编辑出版的《法藏敦煌藏文文献》和《英藏敦煌藏文文献》出版计划,实现了我国珍贵历史文献的回归与面世,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敦煌学与藏学研究的又一个里程碑。
学校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蒙古文版)。其中《西北民族研究》为CSSCI来源期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甘肃省一级名牌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蝉联2-3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国家级民族学类核心期刊,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优秀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被评为全国民族地区学报优秀期刊。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价值追求,汇聚各民族优秀文化,发挥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优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曾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两次被甘肃省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学校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被授予“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与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先后同美、英、加、韩、德、俄、蒙古等国家的二十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定期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从事科学研究,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截止目前,聘请了200多位长期外籍专家和近600多位短期外籍专家,接收培养了500多名留学生。
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对学校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支持。朱德、董必武、彭德怀、陈毅、邓小平、李维汉、习仲勋、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赛福鼎•艾则孜、李铁映、费孝通、司马义•艾买提、铁木尔•达瓦买提、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领导同志都曾亲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给各民族师生员工以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学校体育类专业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拥有国内一流的体育设施。近几年,学校共投入资金上亿元,新建和改造了部分运动场地和室内场馆。学校现有室外运动场地10.2万平方米,室内场馆1.1万平方米,有田径场、足球场、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武术馆等,总面积达到11.2万平方米,运动场生均面积7.19平方米。我校榆中校区被甘肃省体育局授予“甘肃省亚高原训练基地”,主田径场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国家二类田径比赛场地”。这些场地设施可以充分满足学生上课和各代表队训练,并可以承办国内各种赛事。
近年来,依托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体育场馆设施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协助,我校承办了首届全国亿万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全国民族院校陀螺比赛,甘肃省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等大型体育竞赛活动。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运动项目有田径、足球、武术,招生计划为50名,分项目计划数根据合格人数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教学司〔2009〕33号)规定: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若生源省(市、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面报、函报。
(二)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2014年3月7日(函报考生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填写的报名表及所要求呈交的材料邮寄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30。)
(三)报名地点:西北民族大学城关校区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时须交验材料
1.甘肃籍考生按照要求填写《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中学公章(表格下载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甘肃籍国家一级运动员须同时提供甘肃省体育局签发的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评定文件。外省籍运动员考生在报名时应携带户籍所在地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及认定证明。
2.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
3.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网上可查)原件和复印件。
5.近三年最好成绩的获奖证书、成绩证书、参加体育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册(凡参加集体项目获得名次的考生,还须出具比赛场次、获胜场次等有关原始资料)、奖牌原件等。
6.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明报考项目、姓名)。
(五)专项测试费和文化单独考试费按甘肃省发改委文件规定执行。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五、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一)专业测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星期六)(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地点: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体育馆。
(二)专业测试内容
1.田径
考生须考专项和副项各一项,考生所考的副项不能与专项重复。
2.足球
(1)专项素质测试:30米加速跑、5×25米折返跑。
(2)专项技术测试:多部位颠球、定位球传准、运球绕杆射门(守门员技术)、比赛能力测试。
3.武术
(1)专项素质测试:仆步抡拍、正压腿、正踢腿、腾空飞脚。
(2)专项技术测试:拳术套路、器械套路各一套(时间不少于1分钟)。
六、文化课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执行)。
2.考试时间:2014年3月16日(星期日)08:30分开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西北民族大学城关校区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原则
(一)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公示。
(二)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要求且报考我校者,即予录取。
(三)对参加学校文化课单考者,我校设置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监督办法
(一)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将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电话:(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监察处)。
(三)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和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四)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咨询方式(区号:0931)
体育学院:4512808,4512938(传真)
校招生部门:2938300(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