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3-12-05 09:36:21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选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进行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篮球:14~17名(男子:8~10名;女子:6~7名);
  
  乒乓球:7~9名(男子:4~5名;女子:3~4名);
  
  游泳:5~7名(男子:2~3名;女子:3~4名);
  
  田径:5~7名(男子:3~4名;女子:2~3名);
  
  网球:3~5名(男子:2~3名;女子1~2名);
  
  赛艇:1~2名(男子)
  
  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各项目考生体育测试成绩作适当调整,并报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批准。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类: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B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游泳、田径、赛艇项目限一级运动员或以上者报名)。
  
  三、报名办法
  
  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网上填报“体育特长生”报名类别所需各项信息,填妥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好意见、盖章,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以特快专递(EMS)方式于2013年12月18日24时前(以上海接收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材料接收状态。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报名材料。学校将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组织各项目专家组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凡未在网上报名及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均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2.初审结果查询
  
  初审结果预计于2013年12月25日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者需网上缴纳100元专项测试费,并直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测试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员测试。
  
  3.测试安排
  
  2014年1月4日至6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举行选拔测试工作。2014年1月4日进行体育专项能力测试。
  
  游泳、田径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及其它项目按(上海市中学生优秀运动员测试办法)执行。
  
  报名条件中的A类考生可申请参加2014年1月6日文化课测试(报到时另交150元文化课测试费),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4.候选人名单公示
  
  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资格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
  
  四、优惠录取政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本简章项目计划,确定体育特长生认定名单,并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同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认定的优惠等级为三类:
  
  第一类:报名条件中的A类考生,考核成绩特别突出,参加文化课测试成绩合格者,经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第二类:考核成绩优异的一级运动员考生(今年对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的篮球、乒乓球、网球项目考生,可放宽至二级运动员),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第三类:考生考核成绩优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五、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相关政策
  
  1.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2.高考成绩优秀者可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七、本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
  
  1、教育部关于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尚未下发,如有变化我校将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2、凡报考201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九、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传真:021-34207255
  
  咨询电话: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电话:021-62932034
  
  咨询时间:每周三、四、五下午14:00至17:00(集中咨询)
  
  监督部门: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电话:021-34206217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