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3-01-17 15:22:23 来源: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将继续面向全国选拔运动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乒乓球高水平运动员,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招收乒乓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具体人数视生源情况和组队需求确定。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单打、双打或混双)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申请者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打印《重庆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3.材料审核。考生应于2013年3月8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2)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3张。
  
  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
  
  四、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3年3月9-10日
  
  测试地点:重庆邮电大学乒乓球馆
  
  测试内容:比赛成绩(90分)、体能测试(10分)。
  
  五、录取
  
  1.考生所在省若统一组织了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2.经我校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协议。完成协议签订的考生名单将由我校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办备案,由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我校依据“阳光平台”公示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大纲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
  
  4、录取办法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执行。
  
  六、其他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选拔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邮政编码:400065
  
  招生信息网:http://zs.cqup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62468661、62468662
  
  监督与投诉电话:023-6246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