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中、职业学校毕业生体育合格标准考试本月中旬进行

2011-03-02 17:22:00 来源:平顶山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毕业生体育合格标准考试将于3月中旬进行。按照有关规定,考试不合格的学生,不发毕业证、不准报考高一级学校。

  据了解,全市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毕业生体育合格标准考试的考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2公斤),考生单项成绩达到30分以上、三项总分达到150分以上,并且体育课考试成绩达到两学年以上合格者方为合格。

  考试时间为3月中旬,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评分、签章,并分县(市、区)学校填写成绩册,由学校向学生公布成绩。对在体育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施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有关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集体办理准考证,各单位办证时间为:舞钢市、叶县、鲁山县3月8日,汝州市、宝丰县、郏县3月9日,市城区、石龙区、民办学校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