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经过28年的建设,学校已成为拥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2837人、教职工1416人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2007年底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我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竞技运动水平,活跃我校校园文化,我校2011年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30名,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田径、游泳、乒乓球( 乒乓球只招收广东省生源考生)。
三、就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就读以下各专业)
法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新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
四、报考条件
1.根据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考高水平运动员: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主力队员。
2.报考我校田径、游泳项目的考生,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取得该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或统测中未涉及到的项目,报考我校考生可只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术科测试。
3.乒乓球项目只限招收广东省生源考生。报考我校乒乓球项目的考生,须是近三年内参加广东省运动会、广东省教育厅或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拟报我校乒乓球项目的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育术科考试,成绩达75分者方能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术科测试。
4.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6.广东省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按所在省招生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2月11日至2月22日,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gdcc.edu.cn)下载《广东商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填妥后连同以下材料于2011年2月25日前邮寄到: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商学院体育教学部办公室,邮政编码:510320。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料:
1.广东商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及成绩册相对应的秩序册复印件
7.4张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8.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生源所在省有相关要求的考生)
9.广东省体育尖子测试成绩单(报考乒乓球项目考生)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初审合格者方能参加测试,名单将于2011年2月28日前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布。
六、体育术科测试
体育术科测试时间:2011年3月5日。
体育术科测试地点:广东商学院。
温馨提醒: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带齐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证明、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等原件于3月4日上午9:00到广东商学院体育教学部办公室验证确认测试资格。
七、费 用
1.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报名测试费每人200元。
八、录取原则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择优录取:
1.参加测试的考生,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
3.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要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办第二批本科线,部分特别优秀者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办第二批本科线的65%。
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 编:510320
传 真:020-84096069
招生办公室:李老师 020-84096844
体育教学部:肖老师 13678951791
广东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