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0-12-31 10:04:55 来源:厦门理工学院

  厦门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公办本科院校。2011年我校将面向全国招收女子篮球、健美操两个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并将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大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紧密结合,更好地发挥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的大学生体育活动和校园文化的推动和指导作用。现将招生考试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

  女子篮球、健美操

  二、招生计划

  总数不超过30人。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分为A 类(文化单考类)和B 类(文化统考类)。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报 A 类,并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其他的报考 B 类,文化课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报名办法

  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填写《厦门理工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表格下载网址:http://zsb.xmut.edu.cn)

  3.报名材料:

  ①运动员等级证书;②比赛成绩册;③比赛秩序册;④学历证明;⑤身份证;⑥与报名表上相同底版的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背面写上自己姓名)。

  以上材料均用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所报名材料于2011年1月5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61024)。

  4.初审:根据报考要求、考生学习情况和运动水平等对申请者进行初审。我校将在2011年1月10日之前确定初审合格准予参加测试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电话查询审核结果。

  5.考试费:120元。

  五、专项测试

  1.考试时间:

内容

日期

时间

报名、验证

2011114

9001100

开营式

2011114

14301530

熟悉场地

2011114

15301800

专项、素质测试

2011115

9001700

A类文化课测试(语文、数学、(论坛)

2011115

18302130

  (如时间有变化,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3.报到地点: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

  4.测试内容:

  女子篮球:①助跑摸高;②往返运球投篮;③投篮;④全场(或半场)比赛。

  健美操:①基本形体;②身体素质;③专项技术;④个人特长

  提示:考生来校参加测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原件以备现场确认时查验。

  六、文化考试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A类(文化单考类)资格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考核(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B类(文化统考类)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录取办法

  1.考生须通过厦门理工学院举行的各项目专项测验与认证。

  2.参加测试并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标准的考生,经“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和学校招生办等网站公示。

  3.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相关政策报请当地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取。

  4.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符合要求的考生并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必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5.对于特别优秀的考生,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规定的降分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录取。

  6.对我校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志愿原则合理安排专业。

  八、奖励办法

  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并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宣传部举办的文娱比赛取得前三名者(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减免学费并奖励10000元;获得前六名者(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奖励5000元。被我校认定为特别优秀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另外给予特殊奖励(以上奖项,均享受最高一项的奖励)。

  九、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自始至终参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保证实施过程的监督作用。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6291678、6291668

  公共体育部电话:0592-6291131

  招 生 办 传 真:0592-6291618

  招 生 办 网 址:http://zsb.xmut.edu.cn

  招 生 办 邮 箱:zsb@xm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