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0-03-16 09:05:59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院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文件要求,为积极促进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田径、篮球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本人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高考报名序号及毕业学校代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学校介绍信及本人近期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4日9:00-16:00。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田径场

  3、测试时间和地点

  2010年4月5日,东北师范大学田径场、篮球馆,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测试内容

  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马拉松、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七项全能(女)、十项全能(男)
篮球:助跑摸高、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技术规格评定、技术运用、战术意识。

  五、录取原则

  1、对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文化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3、其它事宜按教育部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六、其它事项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

  2、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且合格。

  3、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5、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项测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6、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军体教研部,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0431-85099957,联系人:孙建华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