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7号)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郑州外国语学校2017届高中毕业生保送生资格学生认定办法的批复》(教基二〔2017〕9号),现将《郑州外国语学校2017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保送生资格学生的认定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7年2月23日—3月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疑义,请拨打0371—68101620,向省招办反映,我办将认真核查。
附:
郑州外国语学校2017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保送生资格学生的认定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2016]7号《关于做好2017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7届具有保送生资格学生的认定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郑州外国语学校2017届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三)在河南省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必须有6科达到A等,其余学科不低于B等。
二、认定办法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高中三年的学习成绩名次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即其中高一期末成绩名次进入教育部规定保送名额范围的占20分,高二期末成绩名次进入教育部规定保送名额范围的占20分,郑州外国语学校高三保送生推荐摸底考试成绩名次进入教育部规定保送名额范围的占60分(凡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中进入国家冬令营,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优秀的学生,其高三成绩按60分计)。若资格认定排序的末位出现并列,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确定:1、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班干部;2、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班干部;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全优;4、学科顺序,依次按照高三保送生推荐摸底考试的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三、推荐程序
在郑州市教育局纪委和基础教育处的全程监督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周密、严格的原则进行以下工作。
(一)成立2017届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生家长监督委员会。
(二)认真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
(三)公示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
(五)参加高校组织的考查审核。
(六)向省招办上报保送生录取名单。
经省招办批准后,凡被高等院校确定录取的学生,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高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