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6-03-24 09:41:49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我校2016年继续招收保送生,选拔具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就读。
 
  一、报名条件
 
  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并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20%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向我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日语和俄语语种)。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保送生,招生计划10名。招生专业为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外语类保送生专业限英语、日语和俄语。
 
  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无公费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16年3月10-20日,考生登陆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缴纳报考费。缴费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
 
  2016年3月25日下午14:00-16:00,考生持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护照、临时身份证、其他户籍证明无效)、高中阶段所获各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整理成册)、网上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到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进行现场确认(信息核对等,不可由他人代办)。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选拔录取
 
  1.合格名单
 
  根据考试成绩总分,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专业类别(普通类、外语类)分科类分别排队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同专业类别同科类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合格考生。
 
  2.公示审核
 
  2016年4月1日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对合格名单和录取专业等进行公示,并按教育部规定要求进行上报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以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审批为准。
 
  3.高考录取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按有关规定上报至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最终录取结果以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录取审批为准。
 
  六、其他
 
  1.保送生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保送生招生中要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于在保送生招生中有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4.网址:http://zsb.nenu.edu.cn。邮箱:zsb@nenu.edu.cn。
 
  5.咨询电话:0431-85687511。
 
  6.保送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