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6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2016-01-29 10:27:11 来源:扬州大学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面向南京外国语学校招收保送生。现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保送生条件
 
  南京外国语学校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南京外国语学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招收专业
 
  2016年我校保送生计划数为2名;招收专业为英语(师范)。
 
  三、报名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推荐。
 
  2、报名材料统一以A4纸大小按以下次序装订:
 
  (1)《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由学生依照填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后,经中学校长签字盖章(照片上请加盖骑缝章)。
 
  (2)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表(须为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导处公章)。
 
  (3)个人陈述。个人陈述应全面展示学生本人的学习能力、爱好特长、交流与合作能力、性格特点、未来规划等。个人陈述要求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800字。
 
  (4)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
 
  (6)其他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3、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工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并取消该中学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
 
  4、材料寄送要求。考生报名材料由南京外国语学校将学生全部报名材料汇总后,连同《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一)一并寄往我校,否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所有材料于2016年1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或送到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5、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我校不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录取
 
  1、南京外国语学校须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保送生推荐办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拟推荐名单及相关信息须在本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公示,并于2016年4月10日前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2、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文化测试和面试考核。文化考试科目为英语笔试(包括听力、阅读、写作等),面试(使用英语提问并回答)内容考核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特长等。根据考核情况,参考考生平时成绩,综合评价,确定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
 
  具体测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我校按照规定时间将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信息及相关材料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备案。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也将对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并同时通报给生源所在中学。
 
  4、经公示无异议并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五、监督机制
 
  扬州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六、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4-87991290、87971618 联系人:谭老师、钱老师
 
  2、联系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9
 
  3、电子邮件:ydzb@yzu.edu.cn
 
  4、网址:
 
  七、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招生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做出相应调整。